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33号)精神,现将2024年南通市区单位稳岗返还情况(20241105)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9000179。
附件:2024年南通市区单位稳岗返还名单(20241105)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05日
2024年南通市区单位稳岗返还名单(202411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