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拟拨付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67754.46元。根据《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文件规定,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11月19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补贴企业有异议,可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场科直接反映。联系电话:59000182。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