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根据《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通人社规〔2017〕38号)文件精神,经已签协备案的培训机构申请、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南通大学拟增加“电子商务师”培训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就业培训科反映。联系电话:59000192。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