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3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部署要求,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根据《关于南通市区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就〔2023〕24号),现就发放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市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湾、苏锡通)企业招用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劳务派遣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一次性给予企业发放1500元补助。同一人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聘补贴、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请流程

1.免申即享。直接采用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直接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线下申请。企业可至线下经办窗口进行申请,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南通市区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四、特别提醒

对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的,以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申报地点: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三楼24号窗口

咨询电话:59001207、59000182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

南通市区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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