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13 字体:[ ]

市区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4〕97号)要求,现就2024年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招用以下三类人员的企业:

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注: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且纳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系统的2022届、2023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招用人员首次参保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企业需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同一人员身份信息仅可享受一次扩岗补助,若同时符合企业招聘补贴、就业见习留用补助等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特别说明: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方式及资金分配参照稳岗返还政策执行,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补助标准

1500元/人。

、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免申即享

对通过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审核发放。企业需按以下步骤完成确认: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确认”模块,核对人员名单及补助金额;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确认并公示无异议的,补助资金将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二)自主申报

未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企业,可携带《南通市区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下载地址:南通就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bgxz03/content/d82d4c97-dd33-4076-a098-011011e027f6.html)至经办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核对:企业需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准确(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若信息有误,请通过以下方式修改:

线上:登录网办大厅进入“就业创业—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修改上传加盖公章的账户信息材料;

线下:提交相关帐户信息材料至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拨付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

办理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三楼24号窗口。

咨询电话:59000182、59001207。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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