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事业处 发布时间:2020-10-13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年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 1985年10月至2002年9月出生。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专业以《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釆取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发送到邮箱:ntzjjzhaopin@163.com

(1)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报名表(见附件2)。

(4)在校任职经历证明(如在班级班委、学生会担任职务等,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扫描件。表彰奖励文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的扫描件。公开刊物发表文章(须独立署名)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0年10月22日17:00之前将资格初审情况向报名人员电话反馈。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3日17:00之前进行陈述申辩。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将取消岗位的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三)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查看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并将电话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五、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适岗评价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适岗评价合格者中,根据适岗评价得分高低,按招聘岗位数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适岗评价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并排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考试成绩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予以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十、附则

本公告由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59000516;

监督电话:0513-59000503

附件:1.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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