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19-00265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 文号: | 通人社审〔2019〕2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2-25 | 发布日期: | 2019-03-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19-00265 |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 ||||
文号: | 通人社审〔2019〕2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2-25 | ||||
发布日期: | 2019-03-0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相关处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90号)要求,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水平,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印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90号)要求,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以下简称“警示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织密网、兜底线、建机制”的总要求,以保障基金安全为重点,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条块结合,分工协作,通过切实有效的硬招实招,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着力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坚守安全底线,严格防范和坚决遏制社会保险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违纪事件、案件的发生,以实际行动,推动实现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共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法用法守法,组织全体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化对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剖析,聚焦大案要案,注重案情梳理,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增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举办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和培训,明确风险防控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明确岗位责任、个人责任,使广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了解责任、敬畏责任、落实责任;四是硬招实招防风险,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讨论,围绕管理风险和管理漏洞,谈感想、找差距、查原因、定措施、出实招;五是反欺诈反冒领,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反冒领”专项行动,集中曝光一批欺诈冒领典型案例,依法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台账》。
三、时间安排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从2019年2月开始,至2019年9月底前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2019年2月)。组织开展“风险防控·硬招实招”征文活动;研讨交流内部管理风险,下发《嬗变的权力—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剖析》;制定下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警示教育阶段(2019年3月—7月)。市本级、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学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法违规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举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和培训;组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讨论、大排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反冒领专项行动;市局对警示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8月—9月)。各地、各单位总结分析本地区、本单位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向市局报送;市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全市活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防范化解社会保险重大风险、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基金安全、保护干部职工的具体举措,引导广大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计划,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检查督导,防止出现重形式、走过场的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审计与社会保险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基金监督、社会保险、信息中心的领导和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市局基金监督处、社保条线各处室、单位和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基金监督处。各县(市、区)人社局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次活动。
(三)加强协同配合。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基金监督机构统筹做好警示教育活动的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计划,分解活动任务,建立调度台账,加强工作督导,及时收集汇总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市、县(市、区)两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处(科)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部门根据活动方案、计划和要求,具体实施警示教育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教育,落实基金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析排查风险隐患,修订完善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本单位和本业务系统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以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处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信息管理部门配合,落实“三个全面取消”等风险防控的各项技术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技术防范的硬任务、硬要求、硬措施。
(四)加强工作调度。按照市局对各县(市、区)局以及各业务条线对本业务领域进行检查指导的原则,强化工作调度和工作督导,自3月份起,市局各业务条线和各县(市、区)每月20日前向市局报告一次本地区、本业务领域活动进展情况和创新举措,市局将及时通报各地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将在活动第二阶段组织检查,并迎接省厅检查。
(五)按时上报情况。本通知下发后,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警示教育活动方案、计划、台账,并于2月27日前报市局。有关地区撰写的社会保险违法犯罪案情分析报告请于5月20日前报市局,市局各处室、单位和各县(市、区)的警示教育活动情况总结请于8月20日前报市局。市局联系处室: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联系人:刘峰成、马帮荣,联系电话:0513-59000136
附件:1.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台账
附件1
南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
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凌建华市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陆永生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正春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杭晓民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严红梅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建平市人社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 仲宏兵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管其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和市场管理处(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陈昭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
陈玉荣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处长
刘峰成市人社局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副处长
姜乐市人社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沈志和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
顾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泰山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陈建林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刘峰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帮荣同志任联络员。
附件2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台账(一)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活动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一、学法用法守法 |
1.组织学习《刑法》、《社会保险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办理贪污贿赂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等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深化对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要求,增强守法意识、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 |
各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相关行政处(科)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部门 |
2 |
2.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知识测评、风险防控知识竞赛。 |
各级人社部门 |
|
3 |
二、开展警示教育 |
1.组织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法案件分析汇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案件警示录》、《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和《嬗变的权力—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剖析》等资料,聚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注重案情梳理,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增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各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相关行政处(科)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部门 |
4 |
2.梳理汇总2017年1月以来(以一审法院判决、逮捕或处分时间为准),本地区发生的、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被人民法院裁定有罪的违法犯罪案件(包括: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所犯的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被公安机关逮捕和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案件(以上均要求实名、实姓、实事,不作脱敏处理),并就每起案件逐一撰写案情分析报告,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
案发地人社部门 |
|
5 |
三、举办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和培训 |
1.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主题讲座,结合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分析,梳理剖析风险点,讲清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形势、任务和要求,讲明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岗位责任、个人责任,确保每一名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了解责任、敬畏责任、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
各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社会保险相关处(科)室、单位具体实施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台账(二)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活动内容 |
责任单位 |
6 |
2.结合年度业务培训,在课程设置上安排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相关内容,重点围绕政策完善、经办规范、内控加强、系统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 |
各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相关行政处(科)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和信息管理部门 |
|
7 |
四、硬招实招防风险 |
1.广泛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讨论活动,围绕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把自己摆进去,谈感想、找差距、查原因、出实招,通过对照检查,梳理分析身边的基金管理风险隐患,研讨堵塞管理漏洞的具体措施,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出谋划策,建言献策。 |
各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相关行政处(科)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部门 |
8 |
2.修订完善本单位、本处(科)室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对本单位和本业务条线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检查评估报告,发现问题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
||
9 |
3.升级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三个全面取消”等技术防范的硬任务、硬要求、硬措施落到实处。 |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管理部门 |
|
10 |
五、反欺诈反冒领 |
1.制作《反欺诈反冒领》系列宣传资料(包括活页、宣传册、视频),供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服务大厅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
省厅 |
11 |
2.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反冒领”专项行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开设“反欺诈反冒领”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报道,积极与主流媒体开展合作,集中曝光一批欺诈冒领典型案例,依法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
各级人社部门 |
|
12 |
3.建立完善社会保险违法违规问题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网址和电话,制定出台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对身边涉嫌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