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019-00823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 文号: | 通人社开〔2019〕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7-07 | 发布日期: | 2019-07-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区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和 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2019-00823 |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 | ||||
文号: | 通人社开〔2019〕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7-07 | ||||
发布日期: | 2019-07-0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区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和 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通科技产业园综合事务管理局,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落实相关待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6〕15号)和《南通市市区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办法》(通人社开〔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区企业全职引进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拥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二、补贴标准
1.生活津贴。由市财政连续三年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
2.购房补贴。人才在南通购房自住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按其中一方标准的1.2倍执行。
三、申报条件
1.人才须从南通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市区企业。
2.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申请生活津贴的,人才由所在企业按规定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
4.申请购房补贴政策的,必须全职在通工作已满2年。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生活津贴人员
1.《南通市市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附件1);
2.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人事(劳动)合同;
3.本人在市区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
6.持海外学历的必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
7.已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结婚证;
8.所在单位提供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购房补贴人员
1.提供(一)科目1-9项相关资料。
2.购房合同、发票以及房产证明等资料。
五、相关说明
1.申请对象必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申请个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提供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供相关原件审核,同时报送汇总表格Excel电子版(附件3)。
3.市江海英才资助对象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另行安排。
4.上两轮申报对象已离开原申报单位的,须在1个月内向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备案,否则停发津贴。
5.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0日。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312室、314室(市青年西路109号1号楼),联系电话:83558034、83558068、59000691,电子邮箱:rcfwbgs@126.com。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咨询电话:59000139、59000690。
附件:1.南通市市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申领南通市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领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承诺书
3.南通市市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汇总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