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资保证金专栏 > 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撤销、返还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不欠薪承诺”公示

由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包,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通州区先锋街道周圩二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项目地址:周圩二期施工现场),于2023年12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16日竣工验收交付,南通通明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承诺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工程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
现我局按照本市《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

来源: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5-04-18 字体:[ ]

张謇企业家学院发包,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张謇企业家学院院区建设工程(一期)及人防自建工程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幕墙、智能化工程项目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观阳路南侧、园林路东侧),于20231120日开工建设,于202466日竣工验收交付,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承诺已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该工程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

现我局按照本市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承诺予以公示,如存在欠薪线索,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513-83559786

公示期限:2025419日起至2025518日止。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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