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经中心主任室批准,对本项目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标识标牌项目
二、项目编号:NTPTA20241218
三、采购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项目内容:
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考点学校提供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和维护,具体包括:
品名 |
参考尺寸 |
价格 |
写真贴纸 |
1.2m*0.9m |
/m2 |
写真KT展板 |
1.2m*0.9m |
/m2 |
横幅 |
10m*0.9m |
/m |
喷绘布 |
1.2*1.2m |
/m2 |
铝型材展架 |
0.8*1.2m |
/个 |
2. 供货数量: 每次每考点横幅1条,写真展板、贴纸、喷绘布和展架等若干,具体数量根据考试规模和考点实际确定。
3. 交货要求:采购方一般提前4天通知供货需求。供应商一旦发生逾期未交货,对考试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方有权更换供应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 交货地点:考点学校(根据考试需要,开发区、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均可能安排)。
5. 售后服务:供应商负责将订购标牌送至各考点,并根据学校要求负责张贴布置到位并做好相关跟踪维护服务。遇有零星需求,不得以数量过少而拒绝供货。
6. 项目验收检测:供应商完成的本项目,须符合采购规格要求,采购方将随机抽取检测,成交人不得指定,不得拒绝。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条件;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4. 具有本项目物品销售的资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需携带的材料
(一)询价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注】如法人亲自参与投标活动则无需“法人代表授权书”
4. 声明函(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5. 信用承诺书(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6. 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下载)(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填写《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标识标牌项目报价单》并加盖公章(见附件下载)
(三)补充条款
1. 投标保证金免收取。
2. 投标时须将询价响应文件、报价单等材料一并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材料缺失而导致投标资格取消的后果。
七、报价及成交原则
1.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运费、人工费、税金等),各供应商应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判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可能费用并据此报价,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2. 在符合要求前提下,按采购品名5项总价的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3. 如收到的有效询价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询价响应文件少于3家的(不含3家),则进行第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收到的有效询价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询价响应文件仍少于3家的(不含3家),经招标人同意,可直接开标。
4. 中标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rsks/rsks.html予以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付款方法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全款。未达采购规格要求或验收未合格的,采购方有权拒付款项。九、响应文件提交
1. 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6:30
2. 询价响应文件接受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1015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0楼)
十、开启
1. 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时间:2024年12月 30日10:30。
2. 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南主楼10楼(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凡对本次公开询价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0楼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13-59000249
十三、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5900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