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12333咨询热点问答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2-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近期我市12333接听解答的咨询电话中,大部分都是因疫情带来的相关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近期大家都在咨询哪些问题,说不定其中就有你想了解的哦!


问:疫情防控期间,市区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参保停保手续?本月办理

时间是否延长?

答:市区参保单位已办理CA网上申报的,可选择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rsj.nantong.gov.cn/)“网上大厅”在网上办理人员增减;没有办理过CA网上申报的单位,可拨打社保中心电话进行预约办理。

预约电话:

政务中心办事处:59001236;

崇川区办事处:85151138;

港闸区办事处:81069816;

开发区办事处:85986025;

通州湾示范区办事处:81680314;

通州区办事处:86528167、86518439

本月办理截止时间仍为25号。


问:疫情防控期间,市区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如何办理退休?

答: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180个月)以上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因疫情延迟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影响退休待遇享受,从实际到龄的次月起按规定足额补发养老金。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疫情期间办理的,请先电话咨询确认,确需办理的按预约时间到约定地点办理。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59000161、59000162、59001245(窗口)

崇川区人社局:85128759

港闸区人社局:81069809

开发区人社局:85925857

通州湾社会管理保障局:81680315


问:单位经批准已经复工,但职工因交通限制、社区要求隔离等防控措施无法上班的,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问:南通市春节假期和延迟企业复工期间有关工资如何支付?

答:

日期

时间安排

政策解读

1月24日(除夕)

调休放假

1月19日已上班调休。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

1月25日-27日(正月初一到初三)

法定休假日

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劳动报酬。

1月28日-30日(正月初四到初六)

调休放假

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

1月31日-2月2日(正月初七到初九)

国家延长春节假期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

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目前为2月9日)

江苏省延迟复工期间(具体复工时间以省、市政府公布的日期为准)

1.因政府采取延迟复工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也可双方协商,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2.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月8日、9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应依法支付工资。

备注:

1.以上时间节点按现行省、市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有关通知要求排列,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政府另有通知的,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问: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哪些渠道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

答:建议优先通过登录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

(http://www.jshrss.gov.cn/UnifiedPublicServicePlatform/navigation.action?to=business_tsjb_index)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根据语音提示选择“5”号键“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反映。

涉及南通市区的省部属企业或市属企业的,可拨打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咨询电话83559030、83559003进行举报和咨询;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书原件、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或举报材料邮寄至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09号1号楼)。其它用人单位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电话或邮寄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附南通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及联系地址:

监察机构名称

举报投诉电话

邮寄地址

邮编

崇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5128755

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8

226006

港闸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5308431

港闸区城港路56号区委党校1楼

226005

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3596197

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719室

226009

通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6112798

通州区大庆路南山路口

226300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81680515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107办公室

226331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89196789

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

226017

启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3343003

启东市江海中路799号

226200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82209385

海门市解放路679号

226100

如皋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7287608

如皋市万寿路999号软件园8号楼一楼

226500

海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88971881

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

226600

如东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

84521427

如东县泰山路6号人力资源大厦1108室

226400


问: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卡丢失如何挂失补办?

答:1、社保卡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有效期7天)

①南通人社APP:南通人社APP——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临时挂失;

②南通人社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公共服务——社保卡服务——社保卡临时挂失;

③劳动保障站(所)内的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小黄机);

④拨打人社咨询热线12333。

2、社保卡补办

我市目前在全市政务中心和合作银行共有下列网点可经办社保卡申请和补办业务,参保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就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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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保卡在线补卡

在合作银行柜台已办理正式挂失后,可登录江苏社保卡服务网,点击江苏社保卡服务网办理补卡申请,业务受理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社保卡邮寄到指定地址。(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74421/index.html

问:网上预约购买口罩有关问题?

答:1.市有关医药销售企业组织了一定数量的一次性口罩货源,并以网上预约销售形式投放市场。由于线上预约购买人数过多,可能会造成系统卡顿,请耐心刷新等待,以“我的——订单页”最终呈现的订单状态为准,显示状态“订单超时”等均为未购买成功。“待使用”为购买成功,凭核销二维码及本人社保卡到指定药店核销使用,请仔细阅读购买须知,还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客服联系方式:18962999110、18932229559、18021698978、13328068731。

2.建议老年人请子女或居委会工作人员帮忙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