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纳四问四答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累计次数: 字体:[ ]

问题一、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能在南通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可以。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户籍地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法定年龄范围内的外地户籍(包括港澳台)灵活就业人员可视本人情况,在南通市以个人身份申请参保(其他情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二、个人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可以。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个人可视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个人在完成失业登记和待遇领取手续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参保。

问题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个人出现断缴可以补缴吗?

分情形。按现行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为自愿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养老保险断缴月份在本年度内,个人可以补缴,最迟需要在年度的12月30日前完成缴纳。如果养老保险断缴月份超过自然年度,个人是不可以补缴的。虽然以往年度不得违规补缴,但是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不会“清零”。

问题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和“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养老待遇不一样?

误解。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养老待遇与企业职工是一样的,并不会打折扣!所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退休后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