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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月148元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4-04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富民33条”意见,海门市出台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凡在该市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3元,即由原来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提标时间从2019年1月份起执行,1至2月份的差额26元已于3月初补发到位,3月份起按148元标准发放。此次调整,共计补发提标差额614.8万元,共惠及全市236752名城乡居民。

(海门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