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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新政”明年施行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2-31 字体:[ ]

近日,经如东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等机制的通知》,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除将按省统一标准调增基础养老金外,还将施行“两项新政”。

一是对65周岁以上老人加发基础养老金。

我县将对65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加发5元,年满75周岁的再增加5元。

二是对特困群体帮扶不足年限全额代缴。

全县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困人员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最低标准每年100元给予一次性补缴,最多不超过15年。

据统计,此项政策将惠及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8万人,县财政将增加5200多万元。

(如东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