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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医保撑起百姓健康“保护伞”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1-14 字体:[ ]

“医疗保险工作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海安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道日前在给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时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力加强社会保障,继续完善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政策,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9月28日,海安市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续保工作会议,市人社局刘勇副局长要求各区镇、各学校做到“镇不漏校,校不漏班,班不漏人,确保实现全部参保,足额缴费无差错”。近年来,海安市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构建起一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自费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多险种、多层次的医疗保障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1.83万人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7.74%,位居南通市第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三个100%”全覆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险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人参保是基础,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是关键”,市人社局副局长葛铁宏如是说。今年以来,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水平,海安市打了一套“组合拳”: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上调6%;将大病保险起付线从1.2万元降到1万元;推行职工医疗保险自费补充保险和个人账户补充保险;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对乳腺癌等34种重大疾病实施按病种结算。“幸亏有自费补充保险帮了我一把,否则真的看不起了”,家住城东镇今年75岁的缪珊德,今年7月就诊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发生不可报销丙类医疗费用212246万元,自付补充保险报销98240元。多措并举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今年1-9月海安各项医疗保险总支出93946.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1%。

“我们要积极打造‘智慧医保’,让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路”,海安市医保中心主任钱耀禄谆谆告诫全体人员。为此,该市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一站式”报销结算平台,方便群众报销;实施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今年以来通过省级平台即时结算异地就医302人次、467.96万元;规范转诊转院、特殊病门诊专项申请、门诊特定放化疗备案、意外伤害申请等10种医保申请及备案的办理流程,简化7类未能联网报销特殊情况的办事程序,取消6个盖章证明。

与此同时,海安市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切实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今年1-9月,市医保稽查大队网上审核约15万人次,涉及医保费用1450余万元,审核确认并追回违规费用60.73万元;对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情况进行视频监控,约谈违规药店29家次,追回违规费用4.95万元;现场巡查定点医疗机构216家次,约谈定点医疗机构3家,暂停定点医保服务协议1家,查处违规医保医师3人;抽调376份可能存在不合理诊疗的病历提请医疗专家审核,确认并追回违规费用10.99万元。“我们将不断改进医保稽查方式,提高医保稽查信息化水平,严厉打击任何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市医保稽查大队邓明荣大队长表示。

(海门市人社局 谢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