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 事业处 发布时间:2021-05-0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地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1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5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编制内教师(含预留编制的海门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和2021年公开招聘的教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4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5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82201408、68066089。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6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7日16:00。

4.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09:00~5月17日21:3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0︰00~12︰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5月19日09:00~5月21日18: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

4.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海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告知。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

②《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2021年毕业生中,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可不提供学位证书),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苏康码”绿码。

4.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技能测试环节:学前教育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择校选岗)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01408、68066087(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2: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1: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