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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少数”要发挥“关键作用”——四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来源: 《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30 字体:[ ]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纪学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发挥“关键作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干事创业,推动形成既行止有矩又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

要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防止泛化、复杂化、散光走神,努力在学思践悟中锤炼坚强党性,在深学笃行中找准着力重点,不断强化遵规守纪的内在主动和行动自觉。要在潜心学习条文内容的基础上,用心体悟内涵要义,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努力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清正的操守、更加强烈的担当,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觉悟的过程。

要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有所知才能有所畏,有所畏才能有所止。要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各项纪律规定,既要知道哪些事能干、必须干,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自觉按党纪的具体要求办,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又要知道哪些事不能干,时刻对照党章,时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始终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当前,互联网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新空间,特别是要认真领会《条例》对党员网络不当言行的明确规定,带头规范网络言行。

要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使纪律由“他律”变成“自律”,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改进提升自己,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有“日日知非、日日改过”的自觉自律,手握“戒尺”,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经常用党的纪律规矩“照镜子、正衣冠”,看一看执行中有没有偏差误差,找一找还有哪些做得不到位的,尤其要注重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努力在反求诸己中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

要在严格守纪中奋发作为。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落脚点是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地守纪,根本的就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对领导干部来说,遵规守纪只是底线要求,在严格约束下积极担当作为才是应有本色。要把强化纪律性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把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统一起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发展、干事业,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把各方面干劲带起来,汇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强大合力。

党的纪律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