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待遇吗?
答:可以。从 2014年1月1日 起,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但参加了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医保待遇期间,可以享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住院分娩期间引起的流产、引产、并发症、合并症等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报销限额与在职职工相同。但没有一次性营养费补助和生育津贴。如享受过其他类型保险待遇的,就不可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