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办部门
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各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
二、受理条件
1.受理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三、政策依据
《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通人社就〔2021〕13号)
四、办理材料
1.本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自困难认定生效当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困难认定在2020年7月1日前的,仅需提供自2020年7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
2.本人办理补贴时需额外签署《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信用承诺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告知书》等书面材料。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线上申领。
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选择“南通”市,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申报)”,完善相应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附件:咨询地址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