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网办服务指南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28 字体:[ ]

一、经办部门

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各区劳动就业管理部门。

二、受理条件

1.享受对象

开发利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市区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岗位补贴:为市区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通人社就〔2021〕13号)

四、办理材料

《南通市区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请表》、《南通市区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花名册》、工资明细账单、《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首次申请时提供)、录用人员自困难认定生效当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困难认定在2020年7月1日前的,仅需提供自2020年7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等。

五、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线上申领。

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选择“南通”市,依次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申报)”,完善相应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

附件:咨询地址和联系电话

操作说明(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领).pdf

附件:咨询地址和联系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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