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指南及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8 字体:[ ]

1. 为什么我无法注册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账号?

答:账号注册等网站问题可联系12333。

2.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开放?

答:申报系统目前全年开放,不设申报窗口期。人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在南通市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到账满6个月,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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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研究生可以申报综合补贴吗?

答:不可以。本人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

5.户籍不是南通市的,2019年7月1日以后首次到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申报条件中对毕业时间和户籍没有限制。

6.我工作的单位注册地在崇川区,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企业(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和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海门区)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同时根据南通行政区划调整,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7.机关事业单位的新进本科生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综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8.政府购买服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经批准在事业单位工作但未纳入正式编制管理的备案制人员等,均不在享受综合补贴之列。

9.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申报吗?

答:如申报人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职工,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都是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则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10.是不是只要在南通市区的企业工作就能申报补贴?

答:不是。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规定,在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行业以及中央和省属金融机构工作的人才,不在补贴享受范围之内。

11.如果我是2019年7月1日后首次在非南通市区的一家企业就业,现跳槽至市区另一家企业,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符合综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在南通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间流动的,累计发放综合补贴不超过36个月。符合延长期补贴政策申报条件的人才可继续享受2年补贴。更换工作单位后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12.如果我是2018年7月1日首次在本市县区一家企业就业, 2019年8月跳槽至市区企业就业,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南通大市范围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有关条件的才可以申报综合补贴。

13.我在南通市区刚交满6个月社保,为什么打开申报页面后还会提示我“申报时社保没有交满6个月的不可以申报”?

答:请确认您的社保缴费均已到账后,重新进入系统申报。

14.我已在南通参保,为什么打开申报页面后还是提示我“调用社保接口查询信息失败!未查询到信息!”?

答:请确认您已在南通完成社保卡信息采集。

15.可以由用人单位登录单位账号进行申请吗?

答:不可以,需由人才本人登录个人账号进行申请。

16.我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还需要线下递交纸质材料吗?

答:不需要,所有申请流程均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

17.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的电子材料有格式要求吗?

答:一般应为原件的PDF扫描件或照片,材料因格式不正确而无法打开或者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被退回。

18.为什么我在申报页面看不到上传材料的地方?

答:您在填写好“人员类别”后,申报页面右侧会出现“材料列表”按键,点击后可上传材料。若仍不能看到该按键,请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后,再尝试打开申报页面。

19.为什么我在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后,看不到最终提交申请的按键?

答:请确认您已开通社保卡金融服务功能,并且在打开申报页面出现“温馨提示”窗口时点击“确定”,窗口关闭后页面最下方将出现“确认提交”的按键。

20.我可以在哪里看到审核结果?

答:您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个人办件”栏目中查询办件进度或来电咨询。

21.如果我在本期发放前赶不上完成综合补贴申报工作,还可以继续申报吗?

答:综合补贴每年度分4次集中发放,人才可随时办理申报手续。即使错过本次发放时间,下一批次集中发放时仍按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长累计发放。

22.综合补贴是直接打到本人银行卡吗?

答: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人才的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为确保补贴拨付成功,请申报人员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23.享受综合补贴期间社保卡更换,会影响补贴领取吗?

答:会有影响。社保卡更换后,请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或“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上的“社保卡启用”模块启用新社保卡,并到开户银行及时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

24.在享受3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25.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的享受标准与时间是什么?

答:延长期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本科生为1000元/月。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26.申请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需提供的佐证材料有哪些?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27.如何快速有效申请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符合第24条申报要求),将个人申请材料(按照第26条准备佐证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ntrcjtfw@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与业务经办电话确认(0513-83501398)。

业务经办电话:市人才发展集团0513-83501398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513-83558011、83558025


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