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享受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18 字体:[ ]

1.在享受3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2.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的享受标准与时间是什么?

答:延长期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本科生为1000元/月。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3.申请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需提供的佐证材料有哪些?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4.如何快速有效申请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符合第1条申报要求),将个人申请材料(按照第3条准备佐证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ntrcjtfw@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与业务经办电话确认(0513-83501398)。

业务经办电话:市人才发展集团0513-83501398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513-83558011、83558025

    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