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8-16 累计次数: 字体:[ ]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细化量化后的工作任务

二季度节点目标

(累计数)

责任部门

上半年进展情况

是否达序时

存在问题

(二)加快创新之都建设,持续提升科技创新竞争力

18.落实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实施高端人才引领、青年人才倍增和通籍英才归雁计划,办好江海英才创业周暨青年人才发展大会,举全市之力引进1~2个具有重大原创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新增省“双创”人才40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壮大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

实施高端人才引领、青年人才倍增和通籍英才归雁计划。

组织博士后设站企业及优质企业赴高校开展高层次人才资源合作与博士后招聘活动。

市人社局

年初,分解了全年“通籍英才归雁计划”指标任务。2月5日,举办通籍优秀学子新春座谈会,从3月份开始,精心组织我市用人单位赴全国各地重点高校举办南通专场招聘活动,共组织招聘线路10条,招聘场次38场,参会企业1138家次。配合组织部做好第十一批“江海英才”评审工作。上半年共引进通籍高校毕业生3255人。

壮大技能型劳动者队伍

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以世界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引领,带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全年任务)

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6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组织承办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南通选拔赛和部分项目江苏选拔赛。组织参加首届海峡两岸(江苏)技能邀请赛,我市4人获奖。对2017年度省级以上大赛获奖单位、选手进行奖励,为 42名选手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启动江苏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联合市总工会、质监局、气象局等10多家单位举办技能竞赛、开展岗位练兵。编制上报2018年度省、市职业技能竞赛目录。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79.大力实施创新创业行动,深入落实富民增收“五大机制”“五大行动”和50条政策措施。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重点群体就业空间,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四项计划,提升创业服务基地功能,支持1.2万名以上群众创业。城乡退役士兵参加免费就业培训达到80%以上

支持12000名以上群众创业。

支持5400人创业。

市人社局

支持10841人创业。

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

发放0.9亿。

发放1.17亿(预估数)。

新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新增创业型街道(乡镇)25个。

制定2018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方案;督查各地创业型街道(乡镇)情况。

制定2018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方案。新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工作目前已赴各县市区开展了省级评估前的市级督查,预计省人社厅将于8月份来我市验收。

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9万人。

完成14000人。

全市共为17917名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技能培训。

创建两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通州区兴仁镇),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

推进创建工作

1-6月,新签劳动合同191700人,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157604人,净增加34096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99%。参加省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举办的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高峰论坛,按创建工作方案,指导并推动兴仁镇和洋口港开发区创建工作。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深入推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

开展以“聚焦富民、助力增收”为主题的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全市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

参加全省劳动关系三方关于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部署会,全面启动集体协商工作。会同市总工会开展我市“春季要约”行动,全市共发出5000余份要约书。

85.持续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10元。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00元/月。完善照护保险制度,扩大县级试点范围。

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净增5万人,其中市本级1.4万人,各县(市)及通州区各0.6万人;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基金征收1亿元(其中崇川区4000万元,港闸区3000万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000万元);通州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基金征收6000万元。

与各县(市)区对接,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1.主动与各区对接,明确统计口径和工作要求;2.做好各区工作动员、指标分解和具体工作推进落实的协调指导工作。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净增市本级已完成3000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基金征收市本级已完成534.1万元。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

对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进行检查摸底。

完成了对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进行检查摸底。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10元。

指导各地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测算工作。

指导各地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测算工作。

完善照护保险制度,扩大县级试点范围。

指导如皋正式实施照护保险制度。

2018年1月1日起如皋市正式实施照护保险制度,目前已有失能人员通过鉴定开始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

检查各地调整落实情况,确保按时足额应发尽发。

市区基础养老金调标文件已于5月份出台,并已调整发放落实到位。其它县按照省标准提高到135元,3月底前已按时足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