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部门 |
前三季度进展情况 |
是否达序时 |
存在问题 |
(二)健全“双创”促进体系,加快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
15 |
用好江海英才创业周等平台聚才引才,新增省“双创”人才30名以上。深入实施“通籍人才归雁计划”,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通返乡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新增高技能人才1.4万名 |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人社局 |
推进“通籍英才归雁计划”,深入开展通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工作,截止目前,引进通籍毕业生1035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1552名。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制定《关于进一步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
是 |
无 |
16 |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构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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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创新体制机制 |
42 |
全面落实用地、房产、物流等税费减免和社保降费率政策,降低企业成本130亿元以上 |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
1.1-4月执行原降1%费率政策,全市共减收养老保险费约1.7亿元;5月起执行降4%费率政策,全市每月减收养老保险费约1.8亿元,5-9月共减收约9.2亿元;预计10-12月全市可再减收养老保险费5.6亿元。 2.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0.5%的现行政策,前三季度为企业减负约7.96亿元。 |
是 |
无 |
(十)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动富民惠民安民 |
81 |
提高就业增收水平。深入实施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完善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的政策体系。加大培训促进就业力度,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1.5万名以上群众创业。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9〕2号),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就〔2019〕9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财社〔2019〕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就〔2019〕10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截止2019年9月份全市发放稳岗返还1014家3388万元;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72万人,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的93%。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1.53万名以上群众创业。 |
是 |
无 |
(十)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动富民惠民安民 |
83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全民参保,确保五大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5%左右。稳步提高各类保障标准,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深入实施国家级照护保险试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市人社局 市卫健委 市医疗保障局 |
1.全民参保工作计划启动以来,由人社部门牵头,先后成立了南通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南通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开展全面实施全民参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总体要求。依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全民参保数据,采取层层分解比对结果的办法,完成全市数据比对工作。 2. 2018年底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已达97.98%,2019年9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1483元,同比增长254元,增幅20.67%。 |
是 |
无 |
84 |
在近年来稳步推进通州区与主城区一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全面接轨 |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医疗保障局 |
根据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82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通州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市区统筹工作。通州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于2017年与市本级并轨,目前可正常通过系统经办业务。根据8月15日市编办有关通州区相关社会保险纳入市区统筹的人员机构编制方案文件,进行相关基金及人员、机构的移交,人员移交过程中有部分人员由于档案资料正在完善。2019年7月1日起市社保中心已开始向市财政申请资金,垫付通州区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发放资金,并参照崇川区和港闸区代发模式,已与通州区财政签了订代发协议,为该区财政代发军转和离休人员相关待遇。 |
是 |
1.市级和通州区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分担机制未能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