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市仲裁院现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2315室。联系方式:83558316。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三个月内有效),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复审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2.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如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按要求提交个人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