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2-28 累计次数: 字体:[ ]


1、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市区城乡失业人员(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市区企业在岗职工(包括录用6个月内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

2、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证书有哪些?


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3、取得证书后多长时间内申报补贴?可以享受几次补贴?


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应于获证后12个月内申报享受,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4、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有哪些项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职业指导补贴: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参加由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指导培训,集中面授达到8课时的,可享受每人50元的职业指导补贴。


(2)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时并取得证书后可对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标准享受相应的补贴。


(3)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自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或参加单位组织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学完规定课时并取得证书后按相应培训补贴标准50%享受补贴,属当年市场紧缺工种的全额享受。


(4)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证书的,按相应培训补贴标准50%享受补贴,属当年市场紧缺工种的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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