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形态就业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就业形态以其就业容量大、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强的特点,成为我市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它的发展对于创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苏人社发〔2021〕125号),印发《南通市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南通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助新成才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将工作主动融入市委“凝‘新’聚力群‘新’向党”行动,把“两新”工委“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开展关心关爱十大行动”要求落到实处。2022年在“暖新”系列活动中,共赠送意外伤害险8494份,重大疾病保险4300份,健康体检3480份,发放抗疫物资、爱心礼包等5.2万份,支出关爱资金119.26万元。
我市现有新就业形态企业227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2081人。其中,持证快递企业82家、经营网点1901个、从业人员约15000人,网约车平台公司53家、网约车8015辆、网约车驾驶员21282人,外卖配送公司19个、外卖骑手5423人,平台网络主播73家、376人。
一、关于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简化用工认定
首先,立法有一定的滞后性。当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都建立在标准劳动关系特征之上,新业态因为劳动关系特征问题,现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能适用产生的劳资纠纷,一般都是通过协调来解决。目前,《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中,从国家层面已经明确不完全劳动关系概念,这一不同于标准劳动关系下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目前比较符合新就业形态用工的实际,也充分平衡了双方利益。
其次,我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见》(苏人社发〔2021〕125号),进一步解释了不完全劳动关系概念,即有较强的工作安排自主权。对不完全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有关工资报酬、应参加未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赔偿争议案件法院和仲裁机构应予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依法受理等。
第三,我市在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规定的同时,在政府主导下,发挥行业组织作用。2022年2月10日,我局牵头,联合市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南通市快递行业协会,成立全国首家快递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并建立工作制度,通过了《南通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和《南通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共涉及企业数16家、职工总数5477人。同时加强裁审衔接,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质效。2023年3月,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调裁审”协作机制 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治理的意见》,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的源头治理。
二、关于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领域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示范引领。把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加强正面引导,进一步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常态化开展走企访企服务活动,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指导。编写发放《企业用工风险提示与防范指南》,其中专设平台企业用工板块,载录了针对外卖骑手和网约车驾驶员权益维护的典型案例。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纳入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提升典型案例的社会指导性。集中宣传展示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最美司机”“最美骑手”评选活动,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江苏省劳动模范张鑫,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于维荣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线上线下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包括举报投诉电话、网址、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人社部门对外服务窗口等,及时受理、回复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劳动者投诉。以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企业制度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对集中的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处理查实的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处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问题线索79件,为85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6.88万元,有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我局联合市总工会、市司法局等部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新就业形态企业进行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和风险防范培训,合力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防护网”。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整合法院、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四部门的力量,建设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形成多元共治的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化解工作新格局,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目前,各县(市、区)依托原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已实现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全覆盖。建立仲裁员窗口前置调解制度,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在窗口受案接访一线首先开展调解工作,尽力促成双方和解。依托“互联网+调解仲裁”,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便利新业态劳动者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建立健全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办法。一方面将基本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人员纳入职工工伤保险。积极落实省人社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4号),规范快递企业以及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快递末端备案用工行为,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由劳务派遣企业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快递企业如果将未端备案网点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者组织的,则由快递企业为经营该快递网点自然人或者组织以及该网点快递员缴纳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江苏省共7家平台企业,另外还有网约车行业、曹操出行、及时配送行业、网送、同城货运行业和快狗打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19名快递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另一方面,积极推动不完全劳动关系劳动者职业伤害试点。这个主要在平台企业实施。按照部、省试点方案,我市已有外卖行业的美团、饿了么,即时配送行业的达达、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等平台企业以及通过上述平台企业注册并接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参加了职业伤害试点,试点一年来,共受理职业伤害申报417件,确认职业伤害147件,支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301.7万元。
三、关于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教育技能提升
一是聚焦思想引领,凝心聚力。通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推动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树立交通守法意识,引导养成遵法守规、文明驾驶的习惯。“饿了么”平台通过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算法规则,合理分发订单,顺畅往返路线,打造安全模型,实现骑手连续跑单4小时强制休息20分钟的功能保障。
二是聚焦教育帮扶,助力成才。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实施“助新成才”计划,在全国率先成立“江海新才”学院,设立“江海新才”助学金,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免费学历教育。2022年9月,首批98名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入南通开放大学深造,经过两年半的学习并修满学分后,可获得专科或本科文凭。对成绩合格、顺利毕业的学员,由个人承担学费总额20%,其余部分先由市总工会“求学梦圆”行动和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办〔2019〕12号)给予补贴后,不足部分由“江海新才”助学金兜底补助。
三是聚焦技能提升,促进发展。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延伸到新职业新就业形态领域。出台《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在省内率先将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无人机操控、网约车司机、网络直播销售、全媒体运营等25个新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考核及补贴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智慧化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推动我市新就业形态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实力度。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进一步推进落实好部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文件精神,对目前需顶层设计的相关问题,在贯彻执行现有规定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部省反馈有关情况,推动完善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相互交流、信息共享、各司其职的互动协作工作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调查、综合执法。
(三)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新职业培训,紧随社会发展要求及新就业形态产业形势,公布更多批次的培训合格证书职业(工种)目录,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人才供给结构。强化平台企业的用工、育人责任,聚焦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网络媒体运营等新就业形态新职业从业人员群体,建立适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进一步开发职业(工种)培训项目,促进职业素质提升。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