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服务企业用工助推制造强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服务企业用工的做法
为进一步健全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体系,全力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近年来,市人社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牵头推进企业员工引育工作,形成“引、育、用、留”全链条多维度合力,帮助制造业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一)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跟踪调研摸清需求。2023年年初调查企业近8000家,调查显示约45.5%的企业有招聘计划,其中制造业新增用工需求最多,大项目的需求量占比较大,并根据重点企业需要列出人才需求清单,提前与劳务基地对接、发布预热消息。年中对有用工需求的2833家企业开展跟踪调查,赴基层实地调研,围绕156家重大项目产业企业精准摸底企业用工需求。指导重点企业通过“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需求,引导企业参加现场招聘、赴外招聘、直播招聘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下半年对全市1769家高端纺织、船舶海工类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用工情况摸排,并赴开发区罗莱生活科技、星源材质等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地用工指导服务,全面了解企业用工需求、缺工原因、招聘途径、服务方式,从创新招聘方法、分类精准施策、发挥人才支撑作用、优化用工服务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全力做好有需求企业的用工指导和保障服务工作。
(二)内扩外引深化劳务协作,双向发力匹配供需。一是线上线下联动招聘。依托覆盖城乡的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和“苏心聘”小程序,广泛征集岗位资源,拓宽就业渠道,联动县市开展常态化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服务,结合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招聘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金秋招聘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高频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用工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2023年,全市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举办招聘会1158场,提供就业岗位33.81万个,24.37万名劳动者参与求职应聘。二是深化劳务协作。指导各县(市、区)组建赴外招聘工作专班,主动同劳务基地对接,搭建校企协作平台,了解招聘活动的具体安排,将招聘岗位、活动通知及时提供给当地人社部门,并通过当地媒体、就业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提前预热。新年伊始,全面启动“创响江苏”春风行动,通过省外劳务基地对接、线上“云聘”带岗、“点对点”返岗复工等措施帮扶企业稳岗扩岗,在省内外举办招聘活动83场次,发布岗位信息3.21万个次,吸引2.19万余人次,组织召开10余场劳务协作座谈会,新建劳务基地19家,为汉中市等9个劳务基地发放劳务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36.28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在全国17个省份建立劳务基地129家,近五年累计引进劳动力50万余人次。
(三)真金白银稳企业惠民生,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一是积极落实企业用工奖补政策,指导县(市、区)根据实施细则制定申报指南,及时引导企业线上申报补贴,去年,全市共为932家单位6869人次发放春节期间推荐就业奖励、企业招聘补贴、返岗补贴共计342.64万元。二是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企业招聘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外省市人员就业。为246家企业发放招聘补贴368.85万元,为787家用人单位12638人次发放社保补贴2223.32万元,为3426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493.4万元,鼓励企业吸纳了9956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三是做好“苏岗贷”扩围工作,为企业稳岗扩岗赋能。截至目前,“苏岗贷”合作银行由原来的中国银行南通分行1家,扩展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共5家银行,推动“苏岗贷”助力企业融资,为民营企业壮大提供金融支持,已提供106.44亿元的苏岗贷资金支持。
(四)扩大财政资金投入稳就业,发挥税收职能保就业。一是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我市出台《关于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通过扶持补助产业园区,积极引进并支持人力资源龙头企业等举措,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财政局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保障力度,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共支出4.9亿元,重点用于“江海英才”人才引进,226工程人才补助等,为企业用工提供人才保障;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共支出约1.3亿元,用于加大对企业招聘等方面的支持力度。2024年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约5.12亿元,较上年支出增加4%;安排市本级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约1.46亿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2%。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就业的系列优惠税收政策,近年来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3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上述两个行业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再提高至120%。此外,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早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
(五)推进才来江海集聚行动,打造青年人才集聚磁场。一是树立“嵌入式”思维,做到处处都是引才主场,根据青年人群细分特点,将人才工作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围绕提高在通院校毕业生留通率,嵌入在通院校,举办“南通人才日”双选会、“人社局长进校园”、就业指导“咖·扉”说等活动,在学子心中种下“职选南通”的种子。围绕提高通籍学子回通率,嵌入寒暑假,举办学子新春座谈会、人才夜市和名企优生招聘会。围绕提高优秀人才来通率,嵌入公务员、事业单位等面试考点,精选岗位、展示政策,千方百计把人才留在南通。围绕提高人才新政知晓率,嵌入全市产业园区和206所高校开展地毯式宣传,向11760家惠企通平台和社保平台企业用户、19974名享受市区津补贴人才点对点推送政策短信,实现“企找政策、政策找企”双向互通。二是开启“数智化”模式,实现时时都在招才引智。为打破传统引才模式时空限制,建成“城市发展环境展厅”“高校生源信息查询系统”“精准就业平台”,在南通大学等50余家高校先行使用,实现从随机性、传统型招才到精准化、智能化引才的重大跨越。累计汇集全市2601家企业3.45万条岗位信息,赋予16798名青年人才个性化求职标识,采集一万余名2023届通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意向,实现企业和人才一键对接、实时交互、精准匹配。同时,科学规划实施高校校园行,赴13省31市招揽人才,全市共组织企业赴外开展引才活动211场次,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0.3万个。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优化用工服务机制,力促就业服务提质增效。一是依托覆盖城乡的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省、市级零工市场,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和“苏心聘”小程序,持续完善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直播招聘“三位一体”的招聘服务体系。二是持续优化“暖企行动”联系服务机制,将年度重大项目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等重点企业纳入重点用工保障服务范围,建立重点用工企业清单,明确用工服务专员,落实属地网格化用工服务和市、县(市、区)协同联动的用工保障服务机制,继续落实服务专员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需求调查、用工政策宣传、用工指导和供需对接。
(二)持续优化基础性支撑,强化就业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加强用工政策与产业发展互动,积极落实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跟踪保障投资项目人力资源需求,按照“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做好人才引进储备、定向用工招聘、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政策入企、问需于企”宣传活动,精准落实失业保险降费率、企业招聘补贴、稳岗返还、苏岗贷、一次性扩岗补助、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等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通过发放政策清单,对惠企政策进行“划重点”式解读,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惠企政策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催化剂”,真正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制定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功能完备、服务优化、便利共享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
(三)持续推动产学研融合,打造高效揽才用人机制。一是贯彻落实“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协议,立足南通现有的产业平台和创新平台,会同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建强现有平台载体,不断深化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合作,抓好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强化集聚效应、带动功能,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以市人才发展集团入选工信部“根技术联合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为契机,加快建立长三角数字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人才发展集团和华为、中国电子等企业的合作,围绕鸿蒙、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六大产业领域,为南通数字经济、智改数转网联等相关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二是进一步发挥企业引才主体的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参加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以一流平台集聚一流人才。鼓励企业提早谋划,根据企业发展方向,有重点、多层次挖掘和引进今后发展所需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引导企业从“要我引”到“我要引”、从“招人才”到“找人才”转变。将企业引才成效与各类扶持政策挂钩,对引才贡献突出的企业家,落实相应的荣誉激励和政策奖励,引导企业树立“人才强企”理念。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深化企业用工保障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助推建设制造强市。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