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资金归集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15日前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归集到省财政专户。我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积极响应,按时完成11.75亿元(首批5.83亿元、第二批5.92亿元)投资运营资金归集。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委托首批投资总规模计划为30.53亿元,位列全省第一;第二批投资总规模计划为18.71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2020、2021两年共完成首批15.31亿元委托投资,2021年度投资收益达6766.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较好地促进了基金的保值增值,投资收益是基金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参保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局社保基金监督与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