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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约谈制度

来源: 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与审计处 发布时间:2023-11-30 字体:[ ]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进一步压实属地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约谈工作,近日,市人社局制定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约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遵循依法依规、问题导向、警示提醒的原则,对约谈主体、约谈对象、约谈情形、约谈形式、组织实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市人社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发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者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地方人社部门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对被约谈人推诿、抵制约谈,以及约谈对象拒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整改不力的,可函询、通报或者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把约谈作为警示、提醒、督促整改的有效监督措施,着力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风险,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