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受主管部门委托,参与拟定全市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标准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跨地区人力资源引进工作;
3.负责全市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市属企业失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5.负责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建设;
6.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公共实训等工作;
7.负责对市区各类签协机构的管理与监管,负责市区相关培训奖补资金的审核工作,负责合格证书类培训的考核发证工作;
8.组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
9.统筹全市失业保险管理工作,经办市区失业保险业务和基金管理工作,承担通州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职责;
10.负责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的编制、管理和使用;
11.负责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12.开展就业信息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就业失业相关数据调查统计;
13.承办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办公室、市场管理科、创业就业科、社区就业科、就业培训科、失业保险科、综合服务科、就业监测科、经费与基金管理科、监督审计科、通州区办事处11个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05万人,完成100.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82万人,完成121.4%;城镇失业人员就业5.67万人,完成126%;支持成功自主创业1.16万人,完成115.61%;成功自主创业带动稳定就业6.18万人,完成154.44%。
2.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汲取“力量源”。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领学、党支部促学、党小组研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机制。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思想教育工作的龙头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对照联系学,保证学习入脑入心。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6次,理论研讨6次,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1次,讲纪律党课3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组织干部教育培训2期。
二是把牢“阵地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开展“增强数智时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内容,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网上活动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言行。
三是增强“内生力”。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有关文件,严把干部选任全过程,坚决做到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过程一步不少、落实要求一步不让。通过竞聘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拓宽干部选拔渠道和人才晋升通道,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全年中心职务晋升5人,职级晋升9人,新录用公务员按期转正1人,推动干部交流轮岗6人;做好党总支补选和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四是激活“新引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把“机关先锋”培树工程与就业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实施“党建引领添动力就业服务创新高”“擦亮劳务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两项先锋行动和“打造‘家门口’的就业服务站让就业‘触角’越伸越广”融合式党建书记项目,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如东安防产品制造工匠、启东希望家政师、如皋长寿食品加工师、海门钢铁智能冶炼制造师等4个劳务品牌被评定为省级劳务品牌。
五是构建“全矩阵”。紧紧围绕上级有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就业工作亮点、及时传递就业政策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努力打造全媒体矩阵。中心全年在省人民政府、省委新闻网、省厅工作简报、新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就业、中国经济周刊、学习强国等各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官网官微宣传报道近140篇,为高质量充分就业营造了正能量充盈、好声音充沛的社会氛围。我中心被评为“全国就业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瞄准帮扶“精度”,满足多层次就业需要
一是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出支持企业招工引人、加强用工服务保障的“助企兴‘龙’”举措。做好“苏岗贷”扩围工作,全年提供了83.6亿元的“苏岗贷”资金支持。全市为12.18万家市场主体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4.89亿元;向6.6万家用人单位发放稳岗返还3.08亿元、惠及职工93.4万人。二是把准就困人员需求。精心打造特色零工市场,新增创建5家省级规范化零工市场。全市共举办现场招聘活动481场,提供岗位9.34万个,为4.2万人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超1.1万人快速就业。落实好省市两级民生实事项目,精心建成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50个,兜底帮扶困难群体就业7772人,分别完成100%和194.3%。三是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1131”服务,为硕博研究生提供“1151”服务,12153名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已实现就业11137人,去向落实率91.6%;1171名硕博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已实现就业1039人,去向落实率88.7%;221名困难家庭毕业生已实现就业216人,去向落实率97.7%。为965家单位2107名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审核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16.05万元。四是织密失业人员保障网。提高失业保险金上限,提高医保代缴基数,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增加缴纳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7.34万人,完成100.03%;为6.25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7.61亿元,代缴医疗、生育保险费1.8亿元。
(2)搭建用工“鹊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一是充分调研,把情况摸清。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涵盖三个产业19个主要行业,共发放问卷13639份,动态排摸岁末年初企业用工缺工情况,精挑细选优质企业赴外招。二是引进人才,促人岗匹配。开展春风行动,依据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情况,组建13条赴外招线路,携企204家次,提供岗位信息2.9万个,赴9省参加47场次招聘会。首次在春节前组织招聘团抢抓务工人员节前返乡窗口期,携16家优质企业3700余个岗位赴陇南等地“抢人”。节后,再次成立赴外招工作专班,组织97家优质企业携1.5万余个岗位奔赴贵州、山西、陕西开展人力资源引进及劳务协作。全市新(续)签劳务协议43份,新建劳务基地12个,“点对点”输送超2100人来通就业;为汉中市、运城市等8家劳务基地发放37.6万元劳务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三是炼好内功,把技能夯实。征集新职业培训项目数字课程,评选出“新能源三电系统诊断与维修”“网络直播销售”“居家养老照护”“心理辅导员”等四个优秀课程上传至“江苏工匠课堂”。出台《南通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公布了电工、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等8个项目制培训职业(工种)。全市举办养老护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工种446个班期的培训课程,2.1万名学员参培;全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共35317人。
(3)打造就业“招牌”,点燃专项活动热情
一是以赛促干。联合开展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评选出全市“十佳职业指导人员”和“十佳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选送三个项目在全国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中分获优秀就业服务案例一等奖、三等奖,优秀就业服务成果二等奖。二是以赛培优。举办了首届江苏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暨第四届“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南通市级赛,推荐的讲师在省赛中获单项作品赛(SYB课程教学案例赛)一等奖、个人综合能力赛(SYB赛道)二等奖、个人综合能力赛(网创赛道)三等奖;在国赛中获得了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三等奖。举办了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通市级赛,推荐的“超薄晶圆划片刀”项目获人社部“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
(4)加码创新“引擎”,赋能创业实体发展
一是好政策让创业更有奔头。与税务部门合作,做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中的身份认证工作,全年审批通过968家企业。与财政、人民银行协作,开展“富民创业贷,贷动好未来”政策宣传月活动。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77笔1.36亿元,同比增长44.88%。二是好服务让创业更具温度。邀请国家级创业培训讲师开发录制创业意识培训线上课程,在省级“江苏工匠课堂”率先上架此类培训。举办“源来好创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讲会,揭牌“富民创客联络站”,此站点是崇川区首家富民创客联络站、首家普惠金融创业服务工作联络站。
(5)夯实数字“底座”,提升就业服务能级
建成了全省首个人社精准服务中心。按照“网格化服务”的理念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认领到基层服务网格,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就业大数据平台,为基层服务机构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就业情况提供技术支撑。搭建重点企业服务需求对接平台。开展重点群体就业精准服务。试点以来,累计开展重点企业调查服务2.3万家次、为失业人员开展服务5.6万人次。
4.抓实基础保障,兜牢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发展底线
一是履好管党治党之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会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党的“六项纪律”,认真检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在自我检验中促进成果转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结合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态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一对一”制定防范措施,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8处,制定防范措施39条。
二是绷紧安全生产之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开展就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自查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每逢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和档案库房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责任,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推不让、主动研究、认真分析,争取问题妥善解决。
三是筑牢厉行法治之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就业工作。深入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政策法规,督促中心人员积极参与保密工作培训,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坚决防止泄密风险。
第二部分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759.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87.24万元,减少15.7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2,759.2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427.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79.22万元,减少16.07%,变动原因:就业专项资金、创业担保类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331.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2万元,减少2.36%,变动原因:年初结转和结余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2023年单位内部调剂使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相关经费。
(二)支出决算总计12,759.2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759.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9.2万元,减少13.84%,变动原因: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类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8.04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清理单位往来资金与财政专户资金,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42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23.77万元,占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3.8万元,占0.0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2,75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49万元,占13.77%;项目支出11,002.71万元,占86.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755.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87.04万元,减少15.76%,变动原因: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类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75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903.9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669.9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447.25万元,支出决算1,33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人员类支出进行薪酬优化调整,减少人员类支出。
2.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199.8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年中追加就业专项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类)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21.5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创业担保贷款类资金,年中追加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9.63万元,支出决算21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247.07万元,支出决算24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对提租补贴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减少提租补贴支出。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8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一名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四)其他支出(类)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6.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三小车辆”考核补助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75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1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4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7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4.57万元,减少13.73%,变动原因: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类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75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1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4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9万元,接待7批次,52人次,开支内容:业务调研交流用餐、专家考评用餐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0.4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秉承厉行节约原则,部分会议为线上会议,减少开支。2024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151人次,开支内容:会议场租费、服务费与用餐费等。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1.2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秉承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的培训开支,部分培训采用线上培训。2024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53人次,开支内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业务活动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44万元,减少39.91%,变动原因:“三小车辆”考核补助经费减少。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4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2万元,减少0.22%,变动原因:秉承厉行节约原则,会议费减少,部分会议采用线上会议方式。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4.27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911.9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