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4-0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与高校毕业生引进活动;承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培训教育、公共服务和基地建设;统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流动人才人事关系代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南通籍在外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人才引进科、人才项目服务科、毕业生就业科、人事代理科、海外人才服务科、行政事务科6个科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带领下,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以“三强三优好班子”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守正创新、实干笃行,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南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一年来,中心多项重点工作在省、市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多项创新举措在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多个部省级媒体作专题报道,多次受到市领导批示表扬,获评“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先进集体。

(一)把稳思想之舵,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深刻把握主题教育的核心内涵和本质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持续充电赋能、对标找差,纠偏补短,汇聚党员“先锋力量”。(1)勤学细悟,深挖精神富矿。班子成员坚持“学在前、做表率”,认真制定主题教育个人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读书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领学促学。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主题教育各项要求,引导党员干部通过“书记讲党课”、专题讨论、读书分享、参观见学、知识竞答等多种方式提高学习效果。每月组织流动支部书记集中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党建微信群、中心“党员之家”等网络平台开展多样性学习,引导流动党员“掌上”学、“随身”学,有效突破时间、地域限制,着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至基层“神经末梢”。(2)躬身问计,厚植为民情怀。运用主题教育所学,深入开展调研,坚持一线问策,摸实情,解难题。牢牢牵住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牛鼻子”,建立挂钩联系服务制度,组建访企拓岗专班,中心每名中层以上干部,挂钩1个县(市、区)、对接15个重点企业、4个重大项目,一年内实地走访企业126家,征集紧缺岗位1905个,解决企业各类困难问题186个,撰写调研报告12篇。开展“三进三问三送”主题活动,走进我市7个重点园区、10所高校、98家企业,宣传普及人才新政4.0,实地把脉就业引才难题,共商解决方案,拉近与服务对象的距离。(3)锤炼队伍,集聚攻坚力量。化日常工作为重点项目,融科室职能入项目组别、在基础业务上谋划创新重点,倒排工期、强势推进创新项目。围绕项目需要配置人员力量、挖掘事业潜力,让干部职工在项目中感受压力、提升能力、融入发展。通过周统计、月点评,带动各个项目组互学互鉴、攻坚克难,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开展岗位练兵、购买服务人员阶段性轮岗,培养“一专多能”的人才服务团队。作为全市常态化考察干部政治素质试点单位,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科职干部的现实表现纪实,及时梳理正反面实例,定期晾晒工作实绩,促进相互学习、激发内生动力。

(二)激扬奋斗之楫,服务发展善作善成。扎实推进“才来江海”集聚行动,着眼产才融合,持续自我革新、推陈出新,全力打造青年人才集聚磁场,引才的频次、广度、效果远超以往。2023年全市新增参保高校毕业生再创新高,首次突破5万人。(1)以系统化思维筹划全年引才活动,增强城市吸引力。围绕人才集聚目标,以春夏秋冬四季主题谋划全年引才工作,即:“春生万物?才汇江海”高校校园行活动、“今夏有约?圆梦通城”学子暑期活动、“春华秋实?职等你来”金秋引才活动、“冬日迎新?未来已来”寒假交流活动,做到人才集聚攻坚季季行、月月有、时时新。省内首个通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立“人才日”并举办启动仪式,在市内13所院校和全国35家南通高校人才工作站共设立50个分会场,向市内外206家高校和社会各界同步直播,11个部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强势掀起校地联动、聚焦通城的热潮。12月,在北京开展系列引才活动,从清华大学“南通周”到北京地区高校“南通热”,一周时间,充分预热、精准互动,快速聚拢人气,收到清华大学毕业生简历数超过历史同期3年总数。(2)以智能化手段革新人才招引模式,搭建供需直通车。建成“城市发展环境展厅”“高校生源信息查询系统”“就业小程序三位一体精准引才集成系统,汇集全市2601家重点企业3.45万条岗位信息,赋予25940名青年人才个性化求职标识,企业和人才一键对接、实时交互、精准匹配已成为常态。根据我市产业需求与高校专业设置情况,科学规划“才汇江海恰风华”高校校园行活动,赴17省34市举办89场招聘会,创新嵌入人才引进云平台打卡系统,利用大数据导航,将毕业生个人意向精准化为求职数据,提升招聘会的供需对接续航时间,提高匹配效率,全年征集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62579个。(3)以精细化理念优化人才服务标准,提升人才满意度。聚焦人才供需两端,建立全时化、多元化,富有温度的引才服务。根据青年人群细分特点,将人才宣传融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围绕提高在通院校毕业生留通率,嵌入在通院校,举办“南通人才日”双选会、“人社局长进校园”、就业指导“咖?扉”说、“青春留通、职通未来”等活动,在学子心中种下“职选南通”的种子;围绕提高通籍学子回通率,嵌入寒暑假,举办学子新春座谈会、人才夜市和名企优生招聘会,央视朝闻天下专题报道;围绕提高优秀人才来通率,嵌入公务员、事业单位等面试考点,精选岗位、展示政策,千方百计把人才留在南通。紧盯全市16条优势产业链,与483家重点企业和33个重大项目建立挂钩服务机制,深度把脉企业需求,精准定制引才方案,在全国200多所高校官网开展“南通重点产业集群云巡礼”,首次组织船舶海工产业链专线招聘活动,帮助20家企业达成初步意向180人。

第二部分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925.6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6.31万元,增长1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5,925.6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5,92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56.31万元,增长10%,变动原因:追加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专项资金收入。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5,925.6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5,92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56.31万元,增长10%,变动原因:追加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专项资金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5,92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25.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5,92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67万元,占3.4%;项目支出25,043.97万元,占9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5,925.6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6.31万元,增长10%,变动原因:追加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专项资金收支。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92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73.6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2,662.73%。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367.9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本科生综合补贴、高校推荐就业奖励、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福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43.46万元,支出决算78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退休一次性补贴等经费支出。

2.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04.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就业见习(实习)补贴支出。

3.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7.1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人才招聘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8.8万元,支出决算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21.39万元,支出决算9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2人办理退休,减少提租补贴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81.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0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92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56.31万元,增长10%,变动原因:追加本科生综合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推荐就业奖励、人才招聘经费以及市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及各项福利等专项资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81.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0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3万元,变动原因:疫情后,省内外高校来通交流批次增加,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6.0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接待11批次,101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各高等院校业务部门及省、市、区相关业务部门指导、学习、交流;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88%,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100人次,开支内容:举办全省就业见习工作会议。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62.5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76人次,开支内容:组织全市人事代理和流动人员档案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08万元,增长16.99%,变动原因:疫情后,根据相关要求,带企业赴省内外高校招聘的线路、频次增加,差旅费等经费支出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1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6,410.7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5.47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5,925.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