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4-0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培养和培训中、高级技能人才。业务范围:各专业工种初、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培训;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以及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等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实践等服务;成人中专学历教育、在职干部经济、管理初中学历教育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21个机构,其中管理机构15个,教学业务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人事处、教务教研处(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学督导室)、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卫处(基建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培训服务中心(南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认定中心、图文信息中心、纪检室、工会、团委、公共基础部、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人文经贸系、智能制造系(通识技能训练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推动实践特色见实效。

2.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全年发布各级各类新闻报道200余篇,其中省市级以上媒体52篇。

3.建强支部堡垒。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心匠工贸”党建品牌,组织“名家进校园”宣讲活动,参与新开街道党建联盟及校居共建活动,全面提升党建质量。

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廉洁文化润匠心”品牌。严格落实《加强学院作风建设“十个做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教育和监督,妥善处理信访和举报。

5.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获评2022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审、江苏省高水平技工院校、省一体化名师工作室。新增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程造价和云计算技术应用3个专业列入国家第二批工学一体化试点专业。

6.技能竞赛再获突破。国家级获奖9项(教师1项),省级获奖103项(教师35项),市级获奖47项(教师20项);其中1人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承办省级技能大赛4项。

7.提升教科研能力。新增江苏省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4人,省技术能手5人,江海英才市级培养专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人。成功申报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课题1项、校本课题12项,市局技工教育课题结题6项,全年教师共发表27篇发表论文,获37项省市级荣誉、6项专利、出版教材7本、38项教研成果获奖。学院在2023年度全市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第一名。

8.完善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暑期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研修班,全年引进专业人才17名,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14人,邀请省市多名专家名师来院开设专题讲座,组织新教师入职培训,36对教学师徒结对签订青蓝工程协议。

9.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生命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劳动教育、励志教育。

10.增强共青团引领青年影响。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组织社团参加江苏省金钥匙杯“青少年人工智能活动仿生机器人项目”,获中高职组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1团队获南通市“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11人获省市级表彰。

11.完成招生就业指标。全年招生1739人,900余名学生顺利毕业,就业率超98%,推荐十多家优质企业成为南通市级实习基地,实现招生就业良性循环。

12.推进政校产企合作。推进产业学院建设,签约成立中天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4个,与中国电信、江苏国信、龙信集团等企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与中天科技等企业合作企业定制技师班4个。当选全国高端装备制造(工业控制技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建筑钢结构产教融合共同体副理事长单位。

13.拓展社会培训技能认定。全年完成培训人数8745人,其中补贴性培训人数3754人,高技能人才1297人。完成技能等级认定4412人,其中高级工1051人、技师71人,培训规模和经济效益均创历史新高。新增企业新型学徒制班7个。挂牌市“江海工匠”学院分院、“民兵专业技能考核基地”,承办全市退役军人大赛、全市家政服务类大赛、全市4S店汽车维修工大赛。

14.强化依法依规办校。修订完善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办法等多个规章制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业建设项目、省技工院校重点建设等项目建设审计,加强预决算管理,完成代办费核算和结算清退工作。

15.提档升级校园建设。做好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整体规划和分期建设,实施校园内部环境整治工程,智慧校园建设提速增效。

16.保障校园安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各类安全专题讲座;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线。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第二部分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386.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93.17万元,减少14.5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386.9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38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17万元,减少14.51%,变动原因:事业收入中去年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业建设项目1932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9,386.9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386.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17万元,减少14.51%,变动原因:事业支出中去年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业建设项目1932万元。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38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2.24万元,占7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2,374.74万元,占25.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38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31.19万元,占80.23%;项目支出1,855.79万元,占19.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012.2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7.55万元,减少1.92%,变动原因: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学校的各项开支,压缩了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01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7%。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533.8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2%。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9.6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下拨的助学金145.1万元,抚恤金6.1万元以及退休一次性补贴等经费。

2.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5,029.85万元,支出决算5,0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追加退休人员补贴59.6万元,2022年度考核优秀5.85万元等经费指标。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6.1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追加教育费附加经费指标2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6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追加抚恤金等经费指标。

2.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9.3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追加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10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44.91万元,支出决算64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859.07万元,支出决算85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567.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7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8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01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7.55万元,减少1.92%,变动原因:根据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学校的各项开支,压缩了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567.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7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88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2万元,变动原因:加强校企合作,工作餐、接待费以及住宿费用的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04%;公务接待费支出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96%。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加强校企合作,工作餐、接待费以及住宿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8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加强校企合作,工作餐、接待费以及住宿费用的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5万元,接待38批次,696人次,开支内容:校企合作的工作餐、接待费以及住宿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5.41%,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财政的要求压缩相关的开支。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217人次,开支内容:省技工院校商贸服务中心2023年年会等费用。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9.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4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财政的要求压缩相关的培训开支。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8个,组织培训58人次,开支内容:各类人员的学习培训等费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44.87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012.2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