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 规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4-08-30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受主管部门委托,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是通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是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是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是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窗口接待处置工作,全力吸附欠薪纠纷。一是全力维护敏感节点的稳定。在“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力维护敏感时期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1月5日市政府根治欠薪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日报告制度,强化欠薪纠纷就地吸附化解和网络欠薪线索发酵外溢防范工作。“两节”期间抽调精兵强将参与市信访局联合接待专班工作,合力化解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纠纷。二是全力畅通线下投诉渠道。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42个欠薪投诉举报窗口信息,支队成立全市欠薪投诉总接待窗口,并畅通24小时值班电话。

2、做好市根治办日常工作,全力压实各方责任。一是加强组织。做好全市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题会议、根治欠薪月调度会议的准备工作。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印发我市2023年度根治欠薪工作要点,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三是做好年度考核和督查。印发《2023年度各县(市)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将有效降低欠薪平台线索数量情况,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情况,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工资保障制度情况作为年度市级指标考核导向。并每月通报各地市级指标月度考核情况。形成《南通市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做好迎接省考核组对我市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实地核查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组织督查了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中坚持随机确定督查单位(项目),督查时坚持不听汇报,直插现场,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3、做好工程领域制度落实工作,全力加强源头治理。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预警工作。对接市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及时调度核处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信息。对接省欠薪预警平台,每月预警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单列拨付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信息。二是开展建设领域制度落实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春季专项行动、“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面推行项目施工人员月度考勤与月度实发工资挂钩、每月考勤工资发放与做实应发工资挂钩的“双挂钩”制度,促使全市工程项目做到工人工资每月结算、按月支付。三是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劳资专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督促所辖在建工程项目完成劳资专管员信息首次报备工作。并依托“双随机”检查,每月开展的预警信息核查工作,对劳资专管工作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确保每一个预警信息都落地、闭环。四是充分发挥保证金管理的杠杆作用。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工资保证金存储管理工作、经办金融机构管理工作、存储比例浮动管理工作、工资保证金返还审核工作。

4、做好线索办理规范工作,全力强化依法处置。一是依法筛除“讨债类”欠薪线索。尝试探索对收到的“国平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相关规定,对欠薪线索反映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补正告知书》,开展投诉内容补正工作。二是依法压实总包单位主体责任。对经过反映人补正的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投诉,一律先向相关总包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对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有关资料的总包单位,依法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从而倒逼总包单位查核相关投诉人工资支付情况,并在查核过程中主动协调解决相关欠薪纠纷。截至目前,在办结的相关投诉案件中,绝大部分相关总包单位在《限期改正指令书》规定期限到期前,协调解决了相关欠薪投诉,并提供了改正后的投诉人工资清单及支付凭证。该方法有效压实了总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减轻了相关主办监察员调查取证的工作量,为复杂欠薪投诉案件的查处腾出了有生力量。三是高质量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在依法依规开展案件调查处置和“双随机”检查活动同时,注重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坚持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从严把关,确保案件办理的高质量。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四是依法处理根治欠薪领域中违法犯罪行为。五是着力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支队定期召开月度例会,交流通报工作进度,明确下阶段重点工作,并每月组织业务学习和研讨。为切实提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于6月及11月举办了2期市、县两级集中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案例研讨、案卷评查和经验交流,尽可能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有关疑难案件的执法口径和办案思路。形成了《关于“国平台”欠薪线索处置工作中需要抓住的几个关键环节》、《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典型异常线索、投诉案例及处置口径》等口径。

第二部分

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13.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86万元,增长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713.5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1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86万元,增长8%,变动原因:2023年新招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713.5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1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86万元,增长8%,变动原因:2023年新招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1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1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26万元,占94.22%;项目支出41.25万元,占5.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13.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86万元,增长8%,变动原因:2023年新招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1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41.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01.44万元,支出决算56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新招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追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另外还追加了年度考核奖。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3.63万元,支出决算7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入职的两名人员进行了公积金补差。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76.41万元,支出决算7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从提租补贴中进行工资清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72.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1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86万元,增长8%,变动原因:2023年新招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72.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2万元,变动原因:2023年省里检查督查次数变多,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7.78%;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22%。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实际公务接待、公车维修需要进行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4.4%,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实际情况支出公车年检、保险费、维修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接待5批次,17人次,开支内容:3月28日接待省根治办来通开展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运行情况调研、5月24日接待省人社厅来通进行劳动保障重点工作专题调研、6月26日接待省根治欠薪青年先锋队开展蹲点驻点工作、10月11日接待淮北市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支队人员调查世茂云图项目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10月30日接待省根治办来通开展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工作;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0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召开相关会议,按标准进行经费支出。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个,参加会议235人次,开支内容:召开省根治办来通调研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运行情况座谈会、召开全省根治欠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双随机检查动员大会、召开省核查组对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地核查工作汇报会。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7.9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培训计划举办培训,按实际开支支出经费。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383人次,开支内容:组织两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组织南通市区房屋建设工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万元,增长10.56%,变动原因: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1.25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13.5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