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宗旨: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人事考试服务。
业务范围:中心现负责全市人事考试基础建设的规划、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人事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人事考试监考人员队伍、巡考人员队伍、命题专家队伍、阅卷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录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管理工作;承接全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命题、考务组织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考务科、工考科、信息科、命题科和综合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以来,中心根据部、省考试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局整体工作部署,以“走在前列、争做示范”为目标,践行“安全、公平、科学、规范”考试原则,不断推动人事考试工作在业务管理、发展质效、服务保障等方面高效有序运转,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学思践悟,高站位构建党建引领格局
中心以“机关先锋”培树工程、廉洁文化建设项目等为契机,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主心骨”作用,持续释放党员先锋模范“新活力”,扎实推进人事考试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一是以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廉政防线。积极申报“暖心助考,清风护才”人事考试廉洁文化建设项目,树立南通人事考试工作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标杆。持续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人事考试警示教育,邀请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市纪委监委相关专家和领导,对全市考务人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条例》、考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专题党课等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守牢底线。
二是以融合式党建提升工作质效。与南通开放大学开展党建共建,共促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构建智慧考试立体矩阵,整合一体化考务(巡考)管理系统、不见面服务平台、视频指挥中心、人员队伍管理等模块,拓展智慧考试的深度和广度。《考务系统保障人事考试风清气正》《以信息化技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在中国劳动保障报、方圆杂志发表。“人事考试考点考务数字化管理平台”成为全省同类别唯一入选“第一批全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揭榜领题’场景清单”,持续打造全省信息化建设的“南通样板”。
三是以先锋培树工程增强队伍素养。抓好巡考人员、监考人员、命题专家、阅卷专家“四支队伍”建设。针对监巡考人员,探索“N+1”队伍培训模式,即考前常态化教育和专题培训相结合。考前加强人员培训教育,进行线上测试,成绩合格方可上岗;考后实行“一考一结”制度,确保人事考试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100%。深入挖掘高校、机关事业单位专家资源,不断提高命题专家水平。
(二)突出争先创优,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顺利完成考务工作。完成招录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及其他人事考试的报名审核、考务组织、资格后审等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社会工作者、一级建造师等43项(同比增加4项)人事考试任务,参考人数156656人(同比增长2.5%),318589科次(同比增长1.9%),发放合格证书9530本。
二是稳步推进工考业务。顺利完成今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报名资格审核,扎实做好继续教育报名、技师选拔考试、等级工培训考核等工作。全年等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申报工种42个,共237人符合申报资格。全年继续教育报名人数2546人,超年度目标考核序时进度。
三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优化《人事考试考务操作标准化流程》《人事考试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三大制度”,汇编工作年鉴,制作完成中心工作宣传片。先后出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规程》《工作人员内控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工作人员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勇气干劲,形成“优者奖、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四是提高命题制卷水准。不断加强自身命题管理规范和命题专家库建设,制定出台《人事考试命题管理工作制度》,将命题专家选派、命题操作流程、考后阅卷规范、试题保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梳理、科学管理规定,推动中心命题工作逐步发展成熟,2024年以来,高质量完成多项省级命审题任务和委托类考试,命题实战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五是完善考区管理建设。建立海安市和如皋市两个省级考区,同时,加强对县级考区业务指导,两个考区在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考试中,成功启用。中心不断建立健全县级考区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对县级考区的管理和督导工作,形成“1+2”标准化考区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县联动的强大作用。
(三)释放考试动能,高水准助力中心大局发展
一方面是着力加强考试安全。中心实现全年全部考试“零事故”“零差错”。为了确保考试安全的“万无一失”,完成了对工贸技师学院考试基地面试评分网络系统和监控摄像头的维修改造工作;为人事考试保密室加装AI智能监控;修订完善考务操作标准化3.0版本;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等,以“归零”意识,从细处着手,不断堵塞发生重大考试安全事故的隐患漏洞,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实施。
另一方面着力优化考试服务。深化“暖心助考,阳光选才”南通人事考试服务品牌,打造“家门口的考试”,以“微分式”理念,温暖助考。深入海太长江隧道、房投集团、轨交集团、开放大学等,主动“上门”送政策。考前通过南通发布、掌上南通、南通人社等高频发布开考提醒、考试纪律等,2024年共发布40余条宣传提醒。中心还设计了专属IP形象“通小考”,更好地让考生了解考前提醒、考后资格审查、证书领取等注意事项。加强与工信、公安、卫健委、供电公司等单位的联席协作,更好为考生提供安全、公平、温馨的考试环境。
第二部分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75.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48万元,增长1.1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175.9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7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8万元,增长1.18%,变动原因:新调入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2,175.9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7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8万元,增长1.18%,变动原因:新调入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7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5.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7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49万元,占15.42%;项目支出1,840.47万元,占84.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75.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69万元,增长3.51%,变动原因:新调入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及国家公务员招录新设南通考区的成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7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361.3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2.1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283.12万元,支出决算2,09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减少,非税收入减收,考试成本性支出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5.41万元,支出决算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调入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2.8万元,支出决算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35.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7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69万元,增长3.51%,变动原因:新调入人员追加的人员经费及国家公务员招录新设南通考区的成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35.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9.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变动原因:国家公务员招录新设南通考区,严格用车审批,考试接送试卷多采用租用平台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11%;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89%。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报废一台业务用车,核减2.5万元运行维护费预算。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用车审批,考试接送试卷多采用租用平台车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1.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报废一台业务用车,核减2.5万元运行维护费。严格用车审批,考试接送试卷多采用租用平台车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7.22%,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管公务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接待4批次,4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省市考试中心交流学习正常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6.8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会议费用。2024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0个,参加会议300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为召开各类考试考务工作会议政务中心会议室租赁费用。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4.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控培训规模,按培训计划组织各项培训。2024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20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全市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778.53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102.2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