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对街道、社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及相关数据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电子档案工作;负责对全市退休人员的慰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退休人员信息库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市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娱乐活动;负责退管专项资金、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心财务预决算的编制、管理和使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退休人员管理科、退休人员服务科(南通市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化管理“聚心聚力”2023年度,市区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322689人。为完善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引导和发挥退休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市区发展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协理员1799人,为了弘扬模范精神,激发自管组织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在今年二月份对2022年度优秀协理员99人进行了表彰。
(二)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落实落细”2023年度,中心始终坚持信息比对为主、现场核实为辅,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的基本原则开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及供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积极协调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完善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机制,力争在打通信息共享比对认证的最后一公里上更进一步。日常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免费健康体检、协理员上门等方式对本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通过定期邮寄信函提醒认证即将到期的居外人员;大力推行自助认证,动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宣传自助刷脸认证;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将退休人员数据与火化数据、核酸检测数据进行比对,判断参保人员生存状态。今年,市本级需完成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315365人,截至目前,已完成315199人,认证率达99.9%,其中通过火化数据比对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291人。
(三)免费健康体检“保质保量”今年是我市第八轮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第二年,重点安排195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办理纳入社会管理手续的市本级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中心加强对定点体检医院的监督和考核,组织对体检机构进行了评估调研,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针对安全防范、极端天气等因素提出了应急举措,确保了体检过程中不出现安全等问题。中心按照十三家体检机构与各街道保障所制定的实施计划,督促体检机构和社区平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轮的体检任务。截止目前,已预约172378人,已体检130461人。
(四)走访慰问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度,中心扎实开展各项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市本级211人鳏寡孤独人员的核定,完成整生日慰问18276人。指导市区发放百岁老人慰问111人;重病慰问1269人;亡故慰问5256人;重阳节慰问315676人,解决了鳏寡孤独退休人员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传递给了我市广大退休人员。
(五)文体娱乐活动“有声有色”为丰富全市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中心成功举办南通市第五届“退管杯”退休人员掼蛋友谊赛;在市图书馆报告厅为社区退休人员开展“沉浸式反诈课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讲活动;举办全市退休人员门球比赛及第四届“退管杯”退休人员乒乓球比赛;组织市区自管组织优秀协理员开展参观学习及持杖健走培训;为市区211名鳏寡孤独退休人员开展“情暖鳏寡——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家庭基础保洁和安吉通平台呼叫服务;筹划开展以“健身心、乐晚年、聚合力”为主题的市区退休人员门球比赛;组织退休人员参加首届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诗词大会,退休人员代表队获三等奖,中心获组织奖。本年度还以市退休人员活动中心为主阵地,充分利用活动中心的有利条件,组织开展街道团体活动322场,共计约4500人次参加;组织开展社区文体娱乐活动数十场,近百名退休人员参加了歌舞、合唱、书画、民乐、插花、太极拳等系列活动,受到广大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
(六)档案管理服务“有章有法”2023年度,中心共完成11923册实体档案的接收整理工作,其中接收国有企业档案2887册、政务中心窗口档案9036册,完成25764册共计724220页的档案电子扫描,完成7276册档案的交接和103册档案借阅工作,为社会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借鉴、决策、凭证依据23180余人次,平均每个工作日101人次,实实在在为社会建设提供了翔实的原始资料。本年度,中心常态化开展档案安全学习和库房状况自查、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积极参加物业组织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同时按照“统一规划、高安全、持续发展”的原则,继续推进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保障数字化加工不断适应新时期新阶段新要求。
第二部分
南通市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83.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92万元,增长21.7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883.7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88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93万元,增长21.76%,变动原因:追加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通用项目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档案管理费等职能项目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883.7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88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93万元,增长21.76%,变动原因:支出追加的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通用项目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档案管理费等职能项目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南通市退休人员管理中心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历年结余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88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88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2万元,占80.82%;项目支出169.49万元,占19.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83.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92万元,增长21.76%,变动原因:追加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通用项目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档案管理费等职能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83.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63.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04.65万元,支出决算16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档案管理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76.1万元,支出决算53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财政当年追加指标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1.64万元,支出决算7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10.91万元,支出决算1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支出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1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83.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93万元,增长21.76%,变动原因:追加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通用项目经费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档案管理费等职能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14.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5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万元,变动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人社部及省人社厅社保中心、全国其他省市退管条线来通调研。2022年未发生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预算未完全使用。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3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预算未完全使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万元,接待3批次,40人次,开支内容:2023年2月接待扬州社保及省人社厅社保条线人员来通调研、2023年7月接待部省及全国其他省市领导来通调研、2023年9月接待厦门退服中心来通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3.4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简了会议次数。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个,参加会议87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召开退管业务工作会议。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90人次,开支内容:举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解读培训、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公文写作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5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6万元,增长15.95%,变动原因:2023年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69.49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83.6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