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培养和培训中、高级技能人才。业务范围:各专业工种初、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培训;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农村劳动力以及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等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实践等服务;成人中专学历教育、在职干部经济、管理初中学历教育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21个机构,其中管理机构15个,教学业务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人事处、教务教研处(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学督导室)、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卫处(基建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培训服务中心(南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认定中心、图文信息中心、纪检室、工会、团委、公共基础部、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人文经贸系、智能制造系(通识技能训练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的办学方向。
2.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积极配合市委第六巡察组做好进驻学院巡察工作,为学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3.坚定不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院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
4.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校。深化宣传教育,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月”等重要节点,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5.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对出现问题的及时教育处理,并及时反馈监督整改情况,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6.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获批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级示范专业1个、市级精品课程3个,市级重点专业1个、市级品牌特色专业群1个。
7.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修订2023级各专业人培方案、2024级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强化专业群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实施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8.技能竞赛再获突破。2024年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成绩喜人,获国家级奖项4项(教师2项),省级奖项16项(教师5项)。
9.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选派1名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培训,6名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培训。
10.着力提升教科研能力。1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通过验收,3项第五期江苏省技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
11.深度推进政校企合作。推进智能制造、智能建造、物联网、汽车钣喷等产业学院建设。积极开展访企拓岗等活动,全校全年走访行业、园区、企业近50家。
12.高效加强招生就业工作。今年共完成招生2224人,其中含南通大学职技融通335人,高技和技师的招生人数相比去年有了显著提升。
13.广泛拓展社会培训技能认定。成功申报全国总工会重点支持工匠学院,首次使用江苏工匠课堂平台开展就(创)业指导培训和职工岗前培训,培训人数分别近千人。
14.积极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班主任培训,抓好学生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德育工作水平。
15.充分发挥团学组织作用。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开办三期团校,发展团员350余人。做好品牌化活动项目,全年开展10期主题系列活动,丰富高质量校园文化活动供给。
16.着力抓好校园治理和综合保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强化校园安全。
第二部分
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419.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9万元,增长0.3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9,419.8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41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万元,增长0.35%,变动原因:教育费附加增加98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增加260万元,事业收入对应事业支出,根据财政的要求,压缩开支,减少256.13万元。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9,419.8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419.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万元,增长0.35%,变动原因:教育费附加增加98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增加260万元,事业支出,根据财政的要求,压缩开支,减少256.13万元。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9,41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1.27万元,占77.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2,118.61万元,占22.49%;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9,4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6.57万元,占80.43%;项目支出1,843.31万元,占19.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3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9.03万元,增长4.12%,变动原因:教育费附加增加98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增加260万元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301.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51%。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648.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2%。其中:
(一)教育支出(类)
1.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下拨的助学金6.6万元。
2.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8.2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下拨的一次性退休补贴14.41万元,抚恤金11.1万元,奖助学金133万元,技工院校重点项目建设补助经费9.73万元。
3.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5,101.13万元,支出决算5,0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学校各项开支,减少90.29万元。
4.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94.1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追加教育费附加经费指标3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60.3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追加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指标300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79.61万元,支出决算67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867.36万元,支出决算87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预算指标。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预算指标。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597.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7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92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30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9.03万元,增长4.12%,变动原因:教育费附加增加98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增加260万元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597.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7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92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3万元,变动原因:公务接待费相关的支出从严要求,缩减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0.15%;公务接待费支出4.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9.85%。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务接待费相关的支出从严要求,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从严控制车辆外出,压缩相关的开支。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6.0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务接待费相关的支出从严要求,缩减开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2万元,接待24批次,324人次,开支内容:加强校企合作,工作餐、接待费以及住宿费用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8.76%,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从严外出培训,缩减培训相关的支出。2024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15人次,开支内容:参加会议的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21%,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从严外出培训,缩减培训相关的支出。2024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9个,组织培训41人次,开支内容:各部门参加培训产生的培训费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7.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5.81%。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012.2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