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办部门
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各社区(村)人社基层平台。
二、受理条件
1.受理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足额在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补贴标准:
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政策依据
《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
四、办理材料
1.本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自困难认定生效当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困难认定在2020年7月1日前的,仅需提供自2020年7月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
2.本人办理补贴时需额外签署《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信用承诺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告知书》等书面材料。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核
六、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到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线上办理。
附件:咨询地址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