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南通市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暂行)》(通人社职〔2024〕22号)。
认定条件:
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提交申请后,对公益性、工作机制、产业导向、设施设备、师资结构、培训业绩、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审,得分不低于80分的可认定为公共实训基地。
认定程序:
1.单位提交认定申请表;
2.材料初审;
3.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评估);
4.认定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5.对认定设立的单位授牌。
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公共实训基地,基地主要服务对象为市区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前两年的在校学生。
补贴标准:
公共实训补贴根据不同的实训项目按20-70元/人﹒课时的标准进行发放,补贴的实训时间一般为1-2周(40-80个课时)。参训学生实训项目完成后,先按补贴标准的50%进行发放;毕业一年内在市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就业人数再发放补贴标准的50%,补贴应在参训学生毕业一年内申报。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免费公共实训,同一实训项目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补贴程序:
1.公共实训基地于实训开始前一周在网上或线下进行开班备案;
2.公共实训基地实训结束后向经办部门申请公共实训补贴;
3. 经办部门受理、审核;
4. 公示(五个工作日);
5. 将补贴资金拨入公共实训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
线下: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北人社综柜(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线上: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服务热线:59001208、5900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