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来源: 市就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19 字体:[ ]

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口径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3〕75号)

2.《关于发布2025年南通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通人社职〔2025〕7 号

3.《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稳岗惠民”培训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94号)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补贴对象:缴纳社保(失业保险)满一年的企业在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证书核发日期12个月内申报。

4.每年可按规定享受1次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增加2次当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次数合计每年不超过3次。

5.同一工种同一等级证书不可重复申报。

补贴标准:

对《江苏省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统一按照C类标准执行参照《南通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500-1000元/人、中级(四级)1000-1500元/人、高级(三级)1500-2000元/人高级证书的工种收录在《江苏省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再上浮30%

办理程序:

1.参保职工向市就管中心申报;

2.市就管中心受理、审核;

3.公示(五个工作日);

4.市就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入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办理地点:

线下: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北人社柜(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线上: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服务热线:59001208、59000192)


累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