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手续的办理

来源: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23 字体:[ ]

一、条件:

1、人事关系代理在市人才服务中心;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岗位相同或相近;

3、中专毕业生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大专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工作满1年,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工作满1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定程序:

(1)申报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职称申报评审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操作;

(2)连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用人单位的聘(任)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市人才中心代理部,审核后,按职称工作规定,经批准行文公布资格并发放资格证书。

三、特殊情况的认定:

1、国家已实施行业准入的专业须先取得准入资格再予办理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岗位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予确认。

四、说明:

(1)评审材料应根据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系列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2)对需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职称系列,应按考试规定要求报名并参加资格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国家统一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存档。

(4)如遇国家职称工作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五、申报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