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与转出

来源: 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26 字体:[ ]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档案在异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需要将档案转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程序如下:

(一)个人存档

1、回原籍: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本市区户籍证明;

2、就业: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原件;

(二)单位人事代理存档

1、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

3、单位介绍信。

此业务可在电脑端“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移动端APP或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进行办理。

二、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毕业生因回原籍或就业需要将档案转至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办理程序如下:

1、回原籍: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

2、就业: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

此业务可在电脑端“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移动端APP或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进行办理。

(三)档案转出

档案在市人才服务中心 ,需要将档案转递至其他单位或地区,办理程序如下:

个人存档: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原件;

单位人事代理存档: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此业务可在电脑端“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移动端APP或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