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办的指导帮助下,南通市人社局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南通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2024年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全面推进人社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到“法治人社”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以专题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次,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主题组织研讨交流。编印《南通市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汇编》并配发局系统市管领导干部学习,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2.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年度工作,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并将法治建设重点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减分计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要求。依规报送并公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部署开展局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二)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职
1.完成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南通市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协商,对市本级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完成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能整合、人员划转、领导班子重新任命等相关工作。
2.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进南通人社综合服务大厅“一门办”“一窗办”综柜改革。通过对近三年人社特色业务的综合服务情况的梳理,为提升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确定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改革方向,出台《南通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改革工作方案》《综合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实现人社综合服务大厅“一门办”“一窗办”“一次办”。改革后,人社综合服务将形成“大综柜、小专柜”格局,将社会保险类(企业、个人)、就业补贴、社保卡、退休一件事等公共类业务全部纳入综柜范围。保留工伤一件事专窗,与行政许可窗口合并,加强经办力量。整合正常退休、帮代办退休的资源,新开设退休帮代办服务专窗。
3.推进“数字人社”工作。把握“数字人社”发展新要求和企业群众新需求新期盼,加强交流合作、坚持系统发力。组织召开局系统2024年度信息化项目征集工作会议,以统一规划、集约共享、安全可靠、急用先行、利旧创新为原则,以解决目前政务服务中的堵点和困难为目标,共收集14项信息建设需求,形成具体建设方案,报省厅批复。组织局内外多项数据共享共用协调工作,联系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对接社保、就业、退休业务的数据共享工作。对接市数据局协调重点人群数据库建设及数据普查工作。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与市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南通市高效办成企业信息变更 “一件事”实施方案》《南通市打造集群园区“开办企业驿站”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助企政策,将政务服务前移到企业集聚区,同时将社保登记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通过数据自动推送方式,同步完成企业社保开户。对接惠企通平台、政企通平台、苏服办平台,完成市各部委办局交办的各类事项。开展人社领域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清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人社领域制度体系
1.积极配合人社重点领域立法。配合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开展关于《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制定落实调研方案,邀请政府相关部门等36个不同对象分类别召开座谈会,多渠道多频次征集意见建议,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人社厅完成《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调研工作。
2.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将公平竞争纳入合法性审查内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智囊作用,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开展《市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的决定》后评估工作,完成《南通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初审。完成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工作,共涉及我局8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有效5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1件。
3.完善制度赋能法治供给。从局2023年发文中选择整理出46份政策文件,按政策业务分类研究、整理,完成编印,为研究、运用和管理政策提供有效支撑。收集2023年度南通市人社行政判决文书397份,经研究、分类、整理,选取了30份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分成3个类别完成编印,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执法程序、适用依据等多角度,引导思考,以案释法,促进规范依法行政。
(四)提升执法公信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发《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提示函》,督促全市人社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按序时完成向省厅和市司法局报送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贯彻落实情况总结。
2.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效。重点围绕女职工劳动保护、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等内容,开展多批次“双随机”检查,涉及用人单位754家,人均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50户。坚持“培训在前、检查在后、服务并行”的原则,面向企业开展相关培训12场次,累计1616人次参培。优化案件办理流程,统一规范欠薪案件办理8类文书,实行“一线索一案卷”,无结果不销案,确保工作闭环。面向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3.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清查辖区内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及用人单位招用工情况,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集中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开出“用工处方”,提出改进意见。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不当管理现象,责令限期整改,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393户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6户次、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28户次,持续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强化协商调解力促定分止争。按照部、省关于持续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要求,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指导用人单位围绕职工权益落实中的短板、弱项和职工诉求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集体协商。海安滨海新区海洋捕捞业工会、南通艾贝思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入选江苏省专项集体协商助力解决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十大典型案例。2024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326件,其中立案处理8527件,结案率93.12%。
2.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行政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办理流程,明确了工作责任,为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联合市中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度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共同举办劳动争议仲裁审判业务培训,开展文书评查和疑难问题案例研讨,统一裁审尺度。联合市总工会、人民法院、司法局、工商联等部门共同拟定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的工作意见。
3.致力打造人社信访向好态势。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人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攻坚行动,推动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畅通全市人社系统之间会商会办、市级部门之间会商会办渠道,12345大联动平台工作成效和做法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六)强化多元监督,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实施重点监督,与重点行政执法业务相融合,确定年度重点执法监督计划6项,推动执法质效提升。督促全市人社系统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集中阅卷、交叉互评、质证研讨等方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
2.自觉接受人大和司法机关监督。2024年,我局共承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21件119件,按期办结率100%,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主办20件。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复议机关复议决定。
3.规范办理行政案件。督促行政案件依规办理,促进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及复议答辩,全年共收到一审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8件,已审结16件;被复议案件15件,已审结15件;无败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及面临挑战
“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局系统法治工作发展不平衡,法治素养存在差异;二是个别行政案件处理存在瑕疵。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上级法治建设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夯实“法治人社”工作基础,强化法治学习,真正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水平“法治人社”建设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宣传人社领域法规政策。推进普法责任落实,督促和跟踪业务主体普法责任落实情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尊崇法治、敬畏法治。发挥“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自觉,营造良好法治人社氛围。
(三)规范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规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查管理,推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指导业务办理,规范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