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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南通市顺安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降低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5-10-15 字体:[ ]

现我局按照本市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监〔2023〕2号)相关规定,自2025年10月16日起,依法降低南通市顺安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66号3幢1201、1202、1203)新增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至0.5%。之后,其新增工程项目均按相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以上单位发生欠薪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及时调整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并撤销本公告。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