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通人社规[2016]14号)、《关于明确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材料受理、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通人社医[2016]18号)及《关于2017年上半年市区开展纳入医疗、照护保险协议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医保[2017]7号)相关规定,2017年上半年南通市市区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工作,经公开集中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复核、多方评估等程序,认定徐樱溶口腔诊所等12家医疗机构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9日
凡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59000129
附件:南通市市区医疗保险拟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017年5月15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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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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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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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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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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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樱溶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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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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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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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摩尔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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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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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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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明星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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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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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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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文峰街道果园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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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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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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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同仁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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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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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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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牙博士青年西路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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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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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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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光中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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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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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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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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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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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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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源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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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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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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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水产医院果园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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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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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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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瑞慈滨江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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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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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7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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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瑞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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