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废止《关于南通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的通知》(通人社工〔2021〕4号)的公告
来源: 局工伤处 发布时间:2026-02-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有关事项根据部、省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南通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的通知》(通人社工〔2021〕4号)废止。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