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推荐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名单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南通市民政局、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海门市社会福利院(海门市救助站)、启东市敬老院综合管理中心。
先进工作者:杨 春(海门市民政局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副科长,造血干细胞捐助者)、刘 敏(如皋市江滨医院护理部主任)、黄顺进(通州区民政局行政服务科科长)。
劳动模范:王建明(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儿童二组组长,技师)、汤 飞(如皋市殡仪馆火化工,技师)。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21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市民政局人事处、市第十二纪检组或市人社局表彰奖励与考核培训处联系。
市民政局人事处电话:59003620;
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电话:85594206;
市人社局表彰奖励与考核培训处电话:59000152。
2019年6月17日
一、“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4个)推荐对象
1.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民政局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务实创新、强化落实,民政事业发展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突破。2012年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南通两度蝉联全国最高级别“七星级慈善城市”,彰显慈善文化的南通中华慈善博物馆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开馆,2016年南通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所辖县(市)区2017年全面建成江苏现代民政示范单位,在苏中苏北唯一实现“满堂红”,南通连续四年获评江苏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优秀市,2018年,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城市中期考核评估获评“优秀”、列全国第二,“多模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获“全省现代民政建设优秀成果”,《中国社会报》连续多篇头版头条介绍南通民政工作经验,南通走出了一条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南通特色的现代民政发展之路。
2.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婚姻登记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强化登记员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培训和学习;规范标识,统一服务行为标准;积极与县档案局协调,整理出自1949年以来至2008年的所有婚姻档案数据的同时,动员婚姻登记员合理安排时间进行补录工作。建成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
3.启东市敬老院服务管理中心
启东市敬老院服务管理中心秉承“情同亲生 奉若父母”的服务理念,立足农村养老,通过专业管理和标准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社会反响。2017年,启东市敬老院服务管理中心获得“江苏省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称号。同时,根据省标准化试点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对院内设施设备进行了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硬件更加到位。一是在所有房间床头和卫生间安装好了应急呼叫器。二是对部分宣传设施进行了更新添置。三是对厨房操作间进一步进行了整改,流程更加规范,今年汇龙中心敬老院被推荐为江苏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食堂。四是楼道安装好无线网络。五是原有的卫生室进行了提档升级为护理站。六是所有房间内全部安装喷淋和烟感器。2017年中心被评为启东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4.海门市社会福利院(救助站)
海门市社会福利院始终坚持“从小事做起,把好事做好”。建立福利院、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党员示范岗和分区责任制;2014年起至今,共投入2000多万元,新建了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扩建了福利院的无障碍、助餐、助洁等设施,营造了温馨安逸的环境和氛围;加强对福利院、救助站、未成年保护中心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分类制订服务工作标准与细则,结合医疗机构与社会组织共同制订康复与护理计划,对服务对象进行信息化管理;每周对儿童、特困老人进行基本医护检查,实时完善各类健康档案;每年投入20多万元,聘请第三方对收养儿童家庭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被收养儿童能融入家庭和走向社会;通过“今日头条”、微信等平台发布寻亲公告,利用公安系统人像比对帮助救助站的服务对象寻亲;设立爱心志愿者服务站,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场所。
二、“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3个)推荐对象
1.杨春(海门市民政局)
男,1979年3月出生,1998年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海门市悦来殡仪馆火化组、财务科工作,担任海门市悦来殡仪馆馆长助理、副馆长,现任海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该同志能切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兢兢业业地为海门的民政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从事殡仪工作以来,能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带头执行廉政法纪,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不叫苦叫累。造血干细胞捐献者,2015年成功帮助一位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患者。
2.刘敏(如皋市江滨医院)
女,江苏如皋人,1982年7月出生,2000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自发开展住院“流浪”精神病患者寻亲活动,帮助“流浪”精神病患者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目前,已有30名在江滨医院住院“流浪”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住址得到确认,己有24名住院“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在市救助站等部门的帮助下安全回到家中。在刘敏的带领下,精神病区护理岗先后被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被南通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被如皋市妇联评为“如皋市三八红旗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如皋市第四届“爱心团队”等荣誉称号。
3.黄顺进(通州区民政局)
男,江苏通州人,1983年12月出生,2007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行政服务科科长。自2013年进入民政系统以来,先后担任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行政服务科科长职务。工作中敢于创新,积极建言,牵头对局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极大解决了业务科室人员短缺的状况; 协助做好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起草了《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党员日常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的规范化、示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而严实的举措。
三、全省民政系统劳动模范(2个)推荐对象
1.王建明(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男,1965年8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儿童二组组长。他每天为脑瘫儿童提供喂饭、擦澡、换洗等服务,从不叫苦叫累;他用心观察特殊患病儿童的发病规律,为医生找出病因,想出解决办法提供了依据;他加班加点工作,为同事查漏补缺,从不推诿扯皮。他是群众口中的模范人物,更是福利院孩子们眼中的“好父亲”。他用有力的手搀扶着孩子们学步走路,他用慈祥的目光点亮孩子们眼中生活的热情,他用朴实的言语安慰着孩子们渴求关爱的心情,他用温暖的爱存留住孩子们心中对生命的无限追求!
2.汤飞(如皋市殡仪馆)
男,1974年10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如皋市殡仪馆火化班班长。2009年部队转业进入如皋市殡仪馆,先后在遗体火化、遗体整容、殡仪服务等岗位工作。他从一个殡仪服务的门外汉到单位的业务骨干,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在自己进步的同时还通过开展“传帮带”活动,先后培养了3名殡仪服务员,2名遗体火化师,现都成为单位的技术骨干;他通过日常观察和总结,编写了普通平板火化机操作规程,高档拣灰炉操作规程,编制了各种流程图,有效地杜绝了差错发生;他撰写的《以惠民殡葬为契机,固殡葬改革之成果》殡改论文获南通市三等奖,《浅谈殡仪馆安全管理》一文先后获得如皋市、南通市安全生产论文评比三等奖;他还利用自己所学的技术服务他人,主动承担起单位的日常水电维修等任务,先后完成丧属休息室空调电缆线路的铺设,停车场场地亮化工程等项目,为单位节约了经费,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创先争优,实现人生目标和追求,多次被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7月被如皋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19的5月荣获“如皋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