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特别提醒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2号)文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务必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及时完成补贴申领手续。逾期未申领的,将不再受理。
各地联系方式:
序号 县(市、区) 联系电话
1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3-59001208
2 通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3-86514927
3 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3-82213562
4 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3-88921562
5 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3-87283192
6 如东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3-81995991
7 启东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0513-83311223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