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8-11 字体:[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通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54号)和2023年省工考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含省属驻通高校在职在岗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

二、培训内容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思政、通识、岗位技能提升三大类课程组成。

三、课时安排

工勤人员每年度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各等级课时要求为:技师、高级技师40课时/年,其中思政12课时、通识12课时、岗位技能提升16课时;其他等级工勤人员24课时/年,其中思政7课时、通识7课时、岗位技能提升10课时。

四、组织形式

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包括:线上的网络平台教育和线下的课堂面授,学员可以自行选择培训方式。

选择线上培训学习、考试的学员,今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线上继续教育培训通过江苏工勤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开展。报名、缴费、学习、课程测验(考试)、打印合格证明、打印电子发票等全部通过“云平台”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云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1

1.网上注册、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9月1日—10月30日,报名网址“云平台”: http://www.jsgkpx.com。

2.网上学习、课程测试(考试)时间2023年9月1日—12月15日。所有学员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网址,完成所选课程培训学习并通过全部课程测验。逾期培训平台将关闭,不能再学习、课程测验。

3.打印电子发票:学员缴费成功一周后至2023年12月15日前,通过系统平台打印电子发票。

选择线下培训学习、考试的学员,自行下载报名统计表(附件2,南通主城区学员请于2023年9月1日—10月30日(工作日)到南通开放大学培训中心(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105办公室,中远路99号)登记缴费,县市区学员同一时间请到各属地工考办登记缴费,培训根据报名人数,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因线下报名人数少等特殊原因不能开班,会将另行通知安排线上学习。

五、培训考核

工勤人员在完成继续教育报名后,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完成各相应课程的课时后,才可参加课程测试,规定课程课时全部测验合格后,可以在“培训证明”页面查看培训记录,通过学习平台打印《工勤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对需要现场指导操作的学员,可以与南通开放大学培训中心联系,南通开放大学根据时间安排免费给学员提供机房,给予现场指导。

六、培训费用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经费,应从各单位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由工勤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保障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确保全员参与。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勤人员参训,严肃培训考核纪律。

(二)工勤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参加等级晋升、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

(三)承办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要严格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注重培训质量。通过提高师资水平、优化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进一步强化学员思想理论素养,改善知识结构,提升操作技能。

八、其他事项

云平台运行机构技术咨询电话:4000968823

南通开放大学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0982800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学员操作手册

2.2023年度线下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统计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学员操作手册.doc

附件2:2023年度线下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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