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通高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10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4年8月底前仍在职在岗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考核工种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航标工、潜水员、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水文勘测、堤灌维护、防汛抢险。
农业类:花卉园艺、农艺、动物养殖、水产养殖。
文体类:文物修复工、图书档案管理、教学科研实验、舞台技术、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保育、药剂、护理保健、医学检查、卫生防疫。
新广电类:印刷技术、广电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测绘类:测绘员。
市场监管类: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
天文类:光学冷加工。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三、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申报初级工无工作年限要求);
3.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二)各等级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工:被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试用期满,或由单位普通工岗位转聘到技术工岗位;
2.申报中级工: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技术员职称的人员且工作年限满5年;
3.申报高级工: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
4.高级工以下转工种(岗位)或新进人员: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申报同等级新岗位工种培训考核。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受岗位工作年限限制,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申报。对新调入人员或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
四、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不得擅自突破。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中级工、高级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4.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5.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五、申报及考核程序
本年度申报参加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工勤人员,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报名,按照“网上信息填报(打印报名审批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工考部门复核、主管部门网上申报、培训考核、核发证书”程序进行。
(一)网上信息填报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人事处(部门)在一体化平台登录,完成网上相关信息填报。等级工申报分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岗申报、复核申报四种方式,复核申报人员中具备破格申报条件的,按照复核申报方式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参照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操作手册由属地工考部门另行告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4月10日;
2.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3.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电子照片上传。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上传的照片将作为考试准考证和电子合格证书的照片;
4.在一体化平台打印《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打印审批表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申报人根据各自申报方式提供相应材料,材料复印件不需要装订,按以下材料清单顺序用燕尾夹夹好,完成材料报送、资格审核。
(1)审批表3份(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
(2)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019年—2023年);
(3)2019年—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4)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系转岗,同时提供转岗前岗位工种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初次申报等级的需提供入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转岗申报人员提供个人转岗申请(需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9)复核申报人员是指部队退役安置人员和外省调入工勤人员。退役安置人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外省调入有等级的工勤人员需提供原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二)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主管部门再次审核,主管部门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在审批表上签字并盖章。
(三)工考部门复核
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后,将材料报属地县(市、区)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注:崇川区、南通开发区申报人在各自主管部门审核后,先将材料分别送到属地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盖章,再报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市直单位及省属驻通高校申报人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复核。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
1.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4年3月25日—4月10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2.各地区资格复核地址、联系方式:
(1)南通市: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1015室
联系人:邵东峰 电话:59000247
(2)崇川区:南通市城港路58号(原港闸区政府513室)
联系人:顾建烽 电话:85609883
(3)南通开发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707室
联系人:张 璐 电话:83596119
(4)通州区:通州区政务中心2020室(碧华路197号)
联系人:严 飞 电话:86028190、86549589
(5)海门区:海门区行政中心0422室(北京路600号)
联系人:保 宇 电话:82212086
(6)启东市:启东市人社局南侧裙楼3楼341室(惠阳南路55号)
联系人:朱金燚 电话:83313297
(7)如皋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12楼1224室(解放路199号)
联系人:陆健康 电话:87650432
(8)海安市:海安市人社局西大楼305室(长江东路10号)
联系人:于 伟 电话:88165192
(9)如东县:如东县人社局9楼912室(泰山路16号)
联系人:朱 舒 电话:84520883
(10)通州湾: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金海路6号商务大厦320室)
联系人:施春燕 电话:81680059
(四)单位(主管部门)网上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到属地工考办复审合格后,主管部门在4月10日前将审批表等报名材料上传到一体化平台,提交待核,及时关注网上审核信息,待市人社局工考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完成。
(五)培训考核
符合申报资格者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培训与考核分别进行,培训单位负责教学及管理工作,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6—8月份进行(具体培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本地区不能组织培训考核的工种,统一参加省直或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对于申报人数较少的工种,省人社厅视情择期培训开班。市人社局工考部门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推荐、核发证书等工作。
(六)核发证书
培训考核通过人员,证书由市人社局工考部门统一核发,本年度证书为电子证书,由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一体化平台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六、其他要求
(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二)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岗位等级晋升培训考评,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同时,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在编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全面提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认真复核,严格把关,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